中國網地產訊 7月24日,保利置業集團發佈公告稱,於2020年7月24日,集團的一間合營公司(公司實益擁有35%權益)(作為借方)、公司(作為擔保方)與中國工商銀行就一筆為期五年,本金94.37億港元貸款融資訂立融資協議。
根據融資協議,公司(作為擔保人之一)分別保證合營公司,其中包括根據融資協議應按時付款和履行其所有義務,上限為合營公司據此應付的款項全數之35%。銀行融資的最終到期日應為下列日期中的較早者:貸款協議日期起60個月;和合營公司擁有的土地開發完成日期後6個月。
根據融資協議,倘(其中包括)中國保利(公司控股股東)不再為公司最大單一股東;維持控制(按融資協議中的定義)公司;或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則融資代理可宣佈所有或部分銀行融資連同應計利息,以及融資協議的債務人(包括公司)應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立即到期及應付。於本公佈日,中國保利透過其附屬公司持有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本約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