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工業時代是“資源”為大,信息時代是“數據”為王。近年來我國徵信系統建設成績顯著,但仍存在覆蓋下沉不足、資源整合困難、行業標準缺失、配套制度不全、共享渠道不暢等困局。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市政協主席劉以安提案提出,建設“主導突出、主體多元、融合共享、安全高效”的數字徵信系統,是維護金融安全運行、促進普惠金融發展、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必然選擇。
全國政協委員 南京市政協主席劉以安
提案全文:
數據為先 創新引領
工業時代是“資源”為大,信息時代是“數據”為王。當前,國家層面已將數據作為全新主體納入要素市場體系,徵信系統建設應搶抓數字經濟變革機遇,深度融合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綜合應用,努力向數據化徵信時代邁進。近年來我國徵信系統建設成績顯著,但仍存在覆蓋下沉不足、資源整合困難、行業標準缺失、配套制度不全、共享渠道不暢等困局,不同程度地造成授信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過高、互信程度較低等問題。建設“主導突出、主體多元、融合共享、安全高效”的數字徵信系統,是維護金融安全運行、促進普惠金融發展、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必然選擇。為此,提出如下五點建議:
1. 堅持市場中立原則,解決“裁判員”和“運動員”問題。央行在徵信系統建設中應堅持中立原則,避免央行徵信中心市場化,改變以信用報告為主的服務系統,建立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評級制度。各商業銀行在信息使用方面可以市場化運作,但信息採集方面必須堅持統一的格式和標準,完善銀行內部自我約束機制。構建以央行徵信系統為主幹、多元商業性徵信機構為補充的“1 N”的徵信覆蓋體系,擴大徵信信息覆蓋面,支持經營個人徵信業務的機構發展,並將其數據納入央行徵信之中。
2. 健全數據共享法則,解決行政壁壘和商業壁壘問題。儘快制定出台《徵信法》,制定配套實施細則,規範數據記錄、整合、應用和管理等行為,提高信息數量和質量。同步制定公民信息保護法,保護好個人隱私,解決數據歸集合法性與安全性問題。完善數據歸集,釐清政府和企業在數據歸集上的邊界,在政府層面健全法定歸集制度,促進重點領域數據歸集;在企業層面健全社會化歸集機制,全面歸集數據。強化數據融合,開展政務信息共享試點示範,研究數據共享交換體系和交換平台,共建徵信大數據庫;探索政務信息系統與企業信息系統的有效對接機制,推動數據依法共享,提升應用能力。
3. 建立徵信標準導則,解決標準化和系統化問題。建立數據共享清單,依託央行徵信系統、“信用中國”窗口和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推進數據統一管理,依法脱敏處理,促進政務信息公益化、社會化共享。明確識別、認證、運行的具體標準,建立跨平台的統一規則,統一各類主體的信息目錄、數據規範、分類分級等技術標準,建立應用支撐、數據庫和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規範;統一物理安全、網絡安全、應用安全、數據安全及備份恢復等方面安全標準;統一內部管理標準,加強對數據的挖掘、檢索和運用,把海量數據通過分析處理轉變成徵信信息。
4. 完善應用下沉細則,解決不好用和不夠用問題。樹立“一張網”的思維,制定應用下沉實施細則,適度增加牌照發放量,形成一批有資質參與徵信行業的機構。打造數據共享收集和制度銜接的閉環,建立信用記錄提取規範,設立數據查詢接口,以“知識付費”原則對外輸出徵信產品。擴大應用場景,組建聯合實驗室,探索開展數據交易,推動整合應用。打造信用數據類APP,提供更加便捷信息檢索服務。借鑑發達“數字國家”經驗,大力推進無鑰簽名、數字身份證等基礎性應用,引導金融支持向小微企業、實體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多投放,幫助提高政府政策資源投放精準度。
5. 強化激勵約束通則,解決信用約束和行業自律問題。以守信激勵強化行業自律,鼓勵行業協會健全相關實施細則和配套制度,建立徵信修復機制。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和公示制度,為列入“紅名單”的守信企業開闢綠色通道,在市場準入、政府採購、工程建設、政府專項資金安排、資質認定和評級評優等方面提供快捷程序,予以優先辦理。完善聯合懲戒機制,根據徵信評分,對市場主體實施分級監管,構建聯合懲戒工作閉環,使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做到信息對稱、懲戒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