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要點解讀

1、下週一開始受理創業板註冊企業

證監會發布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6月15日起,深交所將開始受理創業板在審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併購重組申請。下一步,證監會將組織深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紮實推進審核註冊、市場組織、技術準備等工作,落實好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工作。

2、創業板註冊制應該是最快需要2個月才能推出

證監會修改完善後的《創業板再融資辦法》明確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和註冊程序,深交所審核期限為二個月,證監會註冊期限為十五個工作日;同時針對“小額快速”融資設置簡易程序。

3、房地產等傳統行業企業不能在創業板上市,這點跟科創板類似

《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一是明確支持和鼓勵符合創業板定位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並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二是設置行業負面清單,原則上不支持房地產等傳統行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三是明確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業負面清單中傳統企業,仍可在創業板上市。四是按照“新老劃斷”原則,明確在審企業不適用行業負面清單的規定。

4、優化退市標準,由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一元改成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利好大盤股,利空小盤創業板。

深交所就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配套業務規則正式發佈答記者問:進一步優化退市指標,將市值退市指標調整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完善財務類退市標準,公司因觸及財務類指標被實施*ST後,下一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也將被終止上市。

5、創業板增設*ST制度和ST制度,等於延長了退市時間,因為以前創業板連續3年虧損直接退市,現在增設了ST制度,至少需要連續虧損4年才能退市,因為連續2年虧損變ST,第三年變成*ST,再虧損一年才是退市。

創業板增設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和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財務和其他狀況異常、重大違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風險,或存在生產經營停頓、違規擔保、資金佔用等嚴重異常情形。按照註冊制要求,既要報喜也要報憂,將喜憂講清楚、説明白,為投資者決策提供充分信息。

6、同步放寬相關基金漲跌幅至20%。

為進一步提高基金產品定價效率,將跟蹤指數成份股僅為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數型ETF、LOF或分級基金B類份額,以及80%以上非現金資產投資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LOF漲跌幅調整為20%,具體名單由深交所公佈。

總評:創業板註冊制利好券商、創投等企業,下週券商將帶動大盤嗨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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