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董道勇)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頂層設計。
業內專家表示,作為首次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進行制度設計,意見涉及內容廣泛,在中小企業促進發展政策史上意義重大,顯示中央對中小企業發展的高度重視,也為今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指明瞭方向和重點。
從頂層設計層面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意見既提出了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又對加大財税支持、優化服務體系、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制度設計,同時對完善基礎性制度、壓實地方政府責任提出了要求。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指出,意見從頂層制度設計層面系統地對涉及中小企業發展各項制度進行了規劃,旨在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更好的制度環境。
意見指出,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是企業家精神的重要發源地。近年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關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特別是一些基礎性制度性問題亟待解決。
曾剛説,之前大家談中小企業問題時關注較多的是融資與金融支持問題,但中小企業更多面臨着生存環境問題。意見作為一個綱領性、全局性文件,旨在從根本上改變中小企業生存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改善之後,它面臨的金融環境自然就能得到改善,由此相互促進能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曾剛説。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孟光輝指出,意見的每部分內容都是對既往政策的高度總結和對部分領域的細化,具有積極意義,其涉及面廣泛,涵蓋中小企業發展的方方面面。
做好整體制度體系銜接,着力發揮已出台政策效力
意見指出,強化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機制。修訂《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完善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向中小企業預留採購份額應占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
孟光輝指出,意見中既有創新部分,也涵蓋對現有政策的系統性整合。部分措施相對具體,有可操作性,同時注重了與整體制度體系的銜接問題。
“例如在政府採購支持上,意見明確提出對中小企業的政府採購額的下限是30%,其中主要是照顧小微企業,要求不低於其中的60%。”孟光輝説。
而在融資促進制度方面,孟光輝指出,意見提出修訂《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辦法》,將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服務情況與資本補充、金融債發行、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金融機構總部相關負責人考核及提任掛鈎,抓住了金融考核導向的關鍵環節。
曾剛持有類似觀點。他指出,意見提到的政府採購支持制度調整將對中小企業發展起到立竿見影的促進作用。在金融層面,結合日前銀保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試行)》,相關政策將極大地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推動商業銀行下沉服務對象,把以前沒有覆蓋的客户羣包含進來。
此外,也有專家提出,意見推出後,應進一步明確各項制度安排的落實責任主體,制定明確落實細則,以推動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