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電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發佈以來,資產管理業務得到有效規範。按照原有工作安排,資管新規過渡期將於2020年底結束。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金融帶來衝擊,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規範轉型面臨較大壓力,為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範轉型,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據介紹,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金融管理部門將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夯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在鎖定存量資產的基礎上,繼續由金融機構自主調整整改計劃,按季監測實施。同時,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創新支持力度,為存量資產處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歐陽潔 屈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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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