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公司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690,424,838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0元(含税),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剩餘未分配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
2、證券除權除息參考價的相關參數和公式:公司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的總金額=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7,616,993.52元=690,424,838股×0.04元/股。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根據股票市值不變原則,2019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後的除權除息價格=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4元。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深圳市中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0年5月21日召開的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在2020年5月22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
1、公司擬以未來實施權益分派時的公司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0元(含税)。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利潤分配後,剩餘未分配利潤轉入下一年度。
2、分配方案公告後至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由於增發新股、股權激勵回購、再融資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發生變化的,將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調整分配總額。
3、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7月16日下發的股本結構表總股本數為基數。
4、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權益分派的實施距離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該方案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690,424,83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税;扣税後,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税實行差別化税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税,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税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税,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税率徵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户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税款0.08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税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7月16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年7月17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0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於2020年7月17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户。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2*****543 莊展諾
2 02*****667 鄧會生
3 02*****369 莊小紅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0年7月8日至登記日:2020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户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諮詢機構: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諮詢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4002號鴻隆世紀廣場4-5層
諮詢聯繫人:陳琳
諮詢電話:0755-83598225
傳真電話:0755-83567197
七、備查文件:
1、登記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3、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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