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明確 促進金融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人民日報北京7月4日電 (記者吳秋餘)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管理局發佈《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簡稱“標債資產”)和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簡稱“非標資產”)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引導市場規範發展。

目前,市場上理財產品一般投資於標債資產和非標資產兩大類,但出於控制風險考慮,資管新規對非標資產投資的要求更加嚴格,理財新規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的比例也有所限制。因此,如何界定“標”與“非標”變得至關重要,也將直接影響銀行對產品的配置。

《認定規則》將標債資產定義為“依法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證券”,並列舉了部分標債資產。市場機構關注的部分債權類資產,如在銀行間、交易所債券市場交易的政金債、鐵道債、中央匯金債、熊貓債等品種,屬於標債資產。對永續債、可轉債,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發行機構會計歸屬等明確其資產屬性為債權的,屬於標債資產。

《認定規則》堅持法治化原則,從歷史經驗和市場實踐出發,確定了除現有依法公開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固定收益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外,其他標債資產應明確為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的私募債券的基本思路。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經與金融監管部門及市場機構充分溝通,《認定規則》將一些市場機構普遍關心、性質模糊的金融產品歸為非標資產,例如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憑證、上海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債權投資計劃與資產支持計劃等,明確了市場對非標資產範圍的預期。《認定規則》的發佈,既有助於穩定市場各方預期,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也有助於促進金融市場規範健康發展,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05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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