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高萍)力帆股份(601777)8月23日晚間公告稱,公司重整申請獲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票自8月25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公告,力帆股份於8月21日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 05 破申 327 號”的《民事裁定書》及“(2020)渝 05 破 193 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嘉利建橋燈具有限公司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並指定力帆系企業清算組擔任力帆股份管理人。
根據規定,力帆股份股票將於8月25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為“*ST力帆”,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公司股票將於8月24日開市起停牌一天,於8月25日起復牌交易。
力帆股份稱,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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