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內資併購外資熱潮
-----以零售業為視角
在全球範圍,併購已成為企業擴大規模、增強實力的重要手段。國際零售巨頭髮展到今天的規模,其擴張過程中就不斷藉助了併購的方式。當前零售業內資併購外資熱潮的興起不僅是企業對外部環境變化的一種主動適應,也是企業為了獲得各種效應的內在要求。
零售業併購時有聽説,但是對於具體併購所需條件及併購流程、併購風險等所知甚少,其中具體問題是怎樣的呢?
當前零售業興起內資併購外資熱潮,你所關心的問題的確是併購中的關鍵,下面就具體問題説明:
梁律師
一、零售業併購市場的風雲突變
中國零售市場有三大力量並存。它們分別是:以大潤發、沃爾瑪、家樂福、T esco為代表的外資零售巨頭;以華潤萬家、百聯為代表的國有商業巨頭以及以永輝超市、湖南步步高等為代表的區域民營零售企業。
一直以來,這三股力量以外資超市為主導。但自2011年以來情況卻有了變化:
2011年11月7日,永輝超市以“白菜價”收購了韓資超市品牌易買得;2013年8月,華潤萬家與T esco成立合資公司;2013年10月,物美商業收購卜蜂蓮花36家超市店鋪。這些併購大戲都釋放出一個信號:目前,在零售業併購市場上,內外資超市的格局已經開始調整了。
二、內資超市崛起的制度背景
誠然,零售行業併購市場的巨大變化與零售行業的自身特點,內資超市在經營理念、人員管理、生產技術上的不斷進步是密切關聯的,但追根溯源,一系列外資併購制度出台,使得外資在華併購門檻越來越高,也為內資超市的崛起提供了一個契機。
從2003年開始,我國相繼出台國《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2011年8月26日,商務部發布了《商務部實施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部僅有12條內容的部門規章,表明我國實現了對外資“超國民待遇”到“平等待遇”的過渡。
在新的程政策下,外資併購內資除了要經過常規的外資併購審查,反壟斷審查審查外,還需要經過最新的外資併購安全審查。新增的外購安全審查將大大加大一些外資併購項目的審批難度和審批時間。比如按照《通知》所設定的審查程序計算,對於不需要報請國務院決定的審查項目,商務部和聯席會議最長需要95個工作日走完安全審查的全部流程,對於報請國務院決定的審查項目,審查流程可能更長。
三、內資併購外資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防範
雖然與往日相比,關於外商投資併購的法律法規已經有了很大變化,甚至可以説現行的制度規定對內資超市反而更有利,但由於併購涉及的問題紛繁複雜,既要在目標企業控制權上進行博弈,也要在產權、業務等實際操作事務上進行安排,因此內資超市在併購外資超市的過程中仍然要重視相關環節,尤其是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和股權轉讓審批環節的法律風險防範。
1內資超市併購外資超市的主要流程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內資超市在併購外資超市要經過以下程序:
1.股權轉讓方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股東會並形成決議(包括:同意股權轉讓、變更企業類型(外資轉內資)、修改公司章程等);
2.收購方與外資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3.向股權轉讓方所轄區外經貿主管部門申請批准;
4.交易完成後於税務機關申報納税並獲得完税證明(一般需在申報納税前取得外經貿主管部門的審批);
5.向海關補繳關税;
6.若股權轉讓方持有《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一般需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前辦理海關完税憑證;
7.向税局補繳增值税;
8.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9.股權轉讓方向外管局辦理外匯變更登記;
10.收購方申請購付匯並將股權轉讓款(一般首期支付51%以上股權轉讓款即可)匯出境外;
11.自工商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2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環節的法律風險防範由於股權轉讓一般通過談判訂立股權轉讓協議進行。一般來説,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3.轉讓股權交割期限及方式;4.受讓方根據企業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5.違約責任;6.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8.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9.其他。對於內資併購外資的股權轉讓協議而言,尤其要注意兩點:一是轉讓股權交割期限及方式,由於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涉及到一系列審批程序,通過合理安排股權交割的期限和方式可以督促外資企業儘早完成審批手續,以促進整個股權轉讓的順利進行。二是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的約定,由於很多外資企業為國外企業的全資子公司,事先在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的約定上作出合理約定,可以避免糾紛發生後因為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而引起的麻煩。
3股權轉讓審批環節的法律風險防範根據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轉讓股權須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未經審批機關批准的股權變更無效。對於內資併購外資的股權轉讓審批而言,也要注意兩點:一是要確認審批機關。公司外資轉內資事宜主要涉及外經貿、工商、外管、税務、海關共五個主管部門,而負責先行審批的是股權轉讓方所轄區外經貿主管部門。二是弄清審核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向先前核準限公司設立的外經貿委主要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以獲取同意股權轉讓的審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權限;
3.原審批機關同意股權轉讓、變更企業類別、撤消《批准證書》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的不需提交);
4.公司股東會關於投資者股權及企業類別變更的決議;
5.受讓方及其他投資者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6.資方簽署的關於中止原企業合同、章程的協議;
7.海關、税務部門的完税證明;
8.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內資企業名稱管理規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
簡直太有幫助了,這樣具體流程、法律風險都弄清楚了,再遇到類似內資併購外資的問題就有底氣了!
外資零售商剛來到中國時,本土連鎖超市非常落後甚至根本不存在。但是隨着中國的發展,國外連鎖超市的吸引力衰退了,未來需求潛力也誘使本土零售商不可避免地走上了併購外資的道路。如何在內資併購外資的熱潮中更好地防範法律風險,是這些內資零售巨頭們不容忽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