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內兩次被點名,華懋科技涉及信披不規範、公司治理存問題等五項違規被責令整改
近日,中國證監會廈門監管局發佈了對華懋(廈門)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懋科技)、袁晉清、胡世元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根據公告內容顯示,廈門監管局在對華懋科技(603306.SH)進行檢查後,發現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問題,包括對外投資決策不審慎、信息披露不準確、內部制度不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記錄不完整以及股東、證券事務代表聘任不規範等。
除了華懋科技本身,問題主還要涉及華懋(東陽)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的東陽凱陽科技創新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東陽凱陽)、徐州博康信息化學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州博康)等子公司及孫公司。
2020年12月30日,華懋科技全資子公司東陽凱陽與上海博康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博康及其實際控制人傅志偉簽訂協議,約定東陽凱陽向徐州博康增資3000萬元,並向傅志偉提供5.5億元可轉股借款。以上事項未經董事會審議,決策不審慎,董事長袁晉清、董事胡世元對此負有主要責任。
另外,華懋科技曾分別於2021年1月4日、1月22日兩次公告中均提及東陽凱陽“將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而3月3日回覆上交所問詢函時又稱東陽凱陽“非公司實際控制”。在1月22日問詢函回覆公告中,華懋科技表示徐州博康2020年1至9月過半收入來源於醫藥中間體,與1月4日披露的《關於公司參與的產業基金對外投資的公告》中稱徐州博康“主要從事光刻材料領域中的中高端化學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相悖,信息披露不準確。
在公司治理方面,華懋科技也存在未建立印章管理制度以明確印章的保管職責和使用審批權限,子公司設立後未及時建立有效的資金管控體系,對子公司資金劃撥等關鍵控制環節缺乏統一管理與監控等問題,證監會要求其及時進行改正。
據瞭解,華懋科技主營業務為汽車安全氣囊布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袁晉清於2020年11月13日至今任華懋科技董事長、非獨立董事,胡世元於2020年11月13日至今任華懋科技非獨立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3月2日時,由於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不及時,控制權受讓主體前後不一致,未及時充分披露變動風險等原因,上交所對華懋科技司股權收購方上海華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袁晉清、林暉予以通報批評。
3月31日盤後華懋科技披露了責令整改措施決定的公告,不過二級市場估計未受影響,4月1日公司股票收盤時漲幅為1.19%,截至發稿,華懋科技市價為每股23.29元,當日漲幅1.44%。(藍鯨資本 徐曉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