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盛科技擬定增募不超15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信證券建功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0日訊 凱盛科技(600552.SH)昨日發佈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公告。2022年8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凱盛科技擬定增募不超15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信證券建功
  

  2021年10月19日,凱盛科技發佈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金額為不超過15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擬投資於柔性玻璃(UTG)二期項目、深圳國顯新型顯示研發生產基地項目、償還有息負債及補充流動資金。 

  

凱盛科技擬定增募不超15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信證券建功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實施將進一步壯大公司的資金實力,保障公司業務戰略發展的資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管理運營效率,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從而實現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促進公司價值及股東利益的快速穩健增長。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採取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在獲得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80%與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淨資產值的較高者。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對象為包括公司控股股東凱盛科技集團在內的不超過35名(含35名)投資者。除凱盛科技集團外的其他發行對象範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含上述投資者的自營賬户或管理的投資產品賬户)等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資者等不超過34名特定對象。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本次發行對象之一凱盛科技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因此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公司將嚴格遵照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規定履行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序。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2.29億股(含本數)。本次發行中,凱盛科技集團擬以現金認購股票數量不低於本次發行股數的27.22%(含本數),且發行完成後,公司的控股股東凱盛科技集團與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權比例不超過30.00%。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凱盛科技集團認購的股票自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鎖定期屆滿後按照中國證監會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發行的股票鎖定期滿後,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按照屆時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方案之日起12個月。 

  截至目前,公司的控股股東凱盛科技集團與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207,920,303股股票,持股比例為27.22%,凱盛科技集團為公司的控股股東,中國建材集團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中國建材集團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綜上所述,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凱盛科技發佈的關於《關於請做好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覆報告顯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保薦代表人為凌陶、葛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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