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百萬罰款都交了,卻不承認違法,鋼鐵巨頭們為何如此“任性”?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財經

明明因環境違法被環保部門罰了數百萬元,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卻“知情不報”,甚至給出相反的説法。更令人感到詫異的是,出現這種問題的並不是民營小公司,而是首鋼、寶鋼、河鋼這些鋼鐵業巨頭們。

近日,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色江南做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在A股35家鋼鐵行業上市公司的2019年年報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包括首鋼股份(000959,SZ)、寶鋼股份(600019,SZ)、河鋼股份(000709,SZ)等大型鋼企在內的20家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顯著缺陷。

資料圖,圖文無關(來源:攝圖網)

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交流中,多家上市鋼企的人士表示,報告涉及的相關問題已經引起交易所等監管部門的注意,並要求相關上市公司進行説明,有關信息未作披露源於內部溝通不暢、各級部門要求不同等因素。

不過,在參與該次調研報告製作的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看來,多數企業沒有能夠有效地做出回應,未進行披露的不乏一些違規比較嚴重、罰款金額在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情況,罰款則是風險構成的一個小的部分,“它反映的是這家企業在環境管理方面做得怎麼樣,有沒有埋下一些地雷”。

環境違法“知情不報”,多家龍頭鋼企“中招”

從時間軸來看,4月25日是安陽鋼鐵(600569,SH)發佈2019年年報的日子。但在這份財報發出3個多月後,安陽鋼鐵於8月15日對這份財報進行了一次修訂。

“是有這麼一個情況,上交所要求我們補充了一個更正公告。”8月20日下午,安陽鋼鐵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

該人士所稱的情況,源於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色江南依據“蔚藍地圖”數據庫所做的一份調研報告。

在2019年年報最新版本中,安陽鋼鐵新增了3條環保處罰信息。其中,處罰主體均為安陽鋼鐵,處罰機關均為安陽市環境保護局,處罰時間則是在2019年9月、10月,涉及罰款金額共計130萬元。

在4月25日發佈的2019年財報版本中,安陽鋼鐵並未披露該情況。在工業廢水和工業廢氣“超標排放情況”一欄,安陽鋼鐵均填寫了“無”,並明確表示:“生產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全年無環境違法事件;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

而在8月15日的修訂版中,安陽鋼鐵將上述表述進行了修改:全年無重大環境違法事件,共3起環保處罰事件均未造成嚴重環境污染、重大人員傷亡或惡劣社會影響,均已整改完畢。

圖片來源: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與綠色江南的報告截圖

“有機構給我們發了郵件,又和環境部門溝通了一下。關注點沒有在這塊。”對於4月25日版本中未作披露、後於8月15日修訂的原因,安陽鋼鐵方面給出的解釋是:“和我們管環境口的(人員)溝通不順暢,忽略了這一點。”

但安陽鋼鐵給出的解釋,前後似乎存在矛盾。早在2019年11月的公告中,公司就提及相關處罰。2019年11月7日,安陽鋼鐵在《關於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中承認,公司曾經受到過環保行政處罰,並列出2017年至2019年期間收到的13條環境行政處罰,以及處罰原因和整改措施,其中包括8月15日修訂後增加的3條處罰信息。

在公眾環境研究中心方面看來,這已經不是安陽鋼鐵第一次涉嫌在年報中就環境行政處罰問題虛假陳述。安陽鋼鐵發佈的2017年和2018年年報也曾表示“全年無環境違法事件”、“全年沒有環境違法和環境違規處罰”。

在收到環保組織郵件後,按照交易所要求,安陽鋼鐵對2019年財報進行修訂,也算得上“知錯就改”。但相比於安陽鋼鐵在2019年財報中“因溝通不暢造成的疏忽”,35家A股上市鋼企中,半數以上的企業在2019年財報裏對環保信息“有保留”。

在對A股35家鋼鐵行業上市公司的年報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環境信息披露部分進行分析後,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發現,包括河鋼股份、首鋼股份、安陽鋼鐵、寶鋼股份等大型鋼企在內的20家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顯著缺陷。

報告指出,有9家公司在2019年年報中明確聲明“不存在重大處罰及整改情況”或“無環境違法事件”,涉嫌虛假陳述;8家公司未在2019年年報中就自身或分子控等關聯公司的環境違規問題作出任何披露;另有3家公司未依據證監會的要求,完整披露重點排污單位相關信息。

被罰款超百萬,年報卻稱“無環境違法事件”?

“現在這個情況相當普遍,在上市公司的年報裏,經常能夠看到他們沒有受到環保方面的處罰。”馬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蔚藍地圖數據庫收錄的180萬條環保違規中,有相當大的比例是處罰,有些罰款金額超百萬元,但有些上市公司直接寫沒有處罰和整改的情況。

以首鋼股份為例,該公司在2019年年報中披露了屬於環境保護部門公佈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子公司,即遷鋼公司、遷鋼公司(含智新公司)、京唐公司、冷軋公司的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等。

在工業廢水和工業廢氣“超標排放情況”一欄,首鋼股份均填寫了“無”。同時,首鋼股份在2019年年報中明確披露:“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處罰及整改情況”。

蔚藍地圖數據庫的環境監管記錄,首鋼股份在2019年年報中並未披露

圖片來源: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與綠色江南的報告截圖

不過,蔚藍地圖數據庫記錄了首鋼股份公司遷安鋼鐵公司、首鋼京唐鋼鐵聯合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關聯公司的環境監管記錄。其中,首鋼股份公司遷安鋼鐵公司結構調整項目配套的環保設施,和遷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5、6號焦爐配套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被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分別處以罰款130萬元,並責令停產整治。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在唐山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公佈的處罰中,和首鋼股份旗下公司有關的罰款額總計超270萬元。

8月20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與首鋼股份方面詢問時,相關人士表示,“具體情況還不掌握,但監管機構(交易所)已經和我們取得聯繫,相關材料也反饋給了監管機構,上市公司會按照監管機構的要求統一進行處理。”

類似情況在河鋼股份也有出現。河鋼股份在2019年財報中公佈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子公司中,工業廢水和工業廢氣“超標排放情況”一欄,河鋼股份均填寫了“無”。同時,河鋼股份在年報中明確披露:報告期不存在重大處罰及整改情況。

不過,蔚藍地圖數據庫記錄了河鋼股份旗下邯鋼集團邯寶鋼鐵有限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等5家關聯公司的多條環境監管記錄。這些環境處罰記錄涉及廢氣、廢水超標排放等問題,罰款額總計達110萬元。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嘗試聯繫河鋼股份證券部門,但電話並未能接通。

“有9家大型鋼鐵行業上市公司涉嫌虛假陳述。”在馬軍看來,按照證監會的要求,重點排污單位是需要披露是不是有超標、違規情況的,有一些企業在財報中直接寫為不適用或者是不存在,但他們下屬的分子控企業,有些也是重點排污單位,不披露這些超標、違規的問題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一位上市鋼企的人士表示,對於環境信息的披露,交易所確實也在嚴格要求。

在9家上市鋼企被環保組織認為涉嫌虛假陳述的同時,在調研報告中,還有8家上市公司對處罰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3家上市公司對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的披露存在遺漏。

記者注意到,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色江南在調研報告中稱,寶鋼股份、重慶鋼鐵(601005,SH)等8家鋼鐵行業上市公司,未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發佈的政策要求,披露在報告期內是否被環保部門給予重大行政處罰。

圖片來源: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與綠色江南的報告截圖

環境違規或埋業績隱患,強制性披露制度將落地

“我們其實是跟他們都做過溝通,這在報告裏也寫到了,只有少數企業能夠有效地回應,多數企業其實沒有作出有效回應。”在馬軍看來,對於這些環保處罰,一方面,上市企業可能覺得見怪不怪,但這也説明,相關規定的執行力度不夠。

早在2018年8月,證監會回覆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5217號建議時就稱,將按照《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髮〔2016〕22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要求,深化與生態環境部的合作,積極完善上市公司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按照證監會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實施方案,2020年12月前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進行環境信息披露。2020年,也是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三年三步走的收官之年。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環境部》於2019年底的報道中提到,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是資產規模比較大、經營效益和社會形象比較好的企業。而且,法律規定上市公司有責任有義務向社會及時公開自己的財務狀況、高管信息以及相關社會責任。遺憾的是,這些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優等生”,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一直存在短板。

以寶鋼股份為例,公司在2019年財報中披露了屬於環境保護部門公佈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公司總部,以及子公司武漢鋼鐵有限公司、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寶鋼日鐵汽車板有限公司、寶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寶鋼股份黃石塗鍍板有限公司的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等。

在工業廢水和工業廢氣“超標排放情況”一欄,寶鋼股份均填寫了“無”。然而,蔚藍地圖數據庫記錄了寶鋼股份及11家分子控企業的環境監管記錄,這些環境處罰記錄涉及廢氣、廢水、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固體廢物和放射性污染。

圖片來源: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與綠色江南的報告截圖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提供的報告顯示,環保部門2019年公佈對其處罰記錄的罰款額總計達173.5萬元,但寶鋼股份並未在2019年年報中披露任何相關處罰或整改信息。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寶鋼股份致電併發送郵件,但截至8月21日發稿,並未獲得相關回復。此外,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和綠色江南於7月30日致信寶鋼股份2019年年報中公開的郵箱,但並沒有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記者注意到,在35家上市鋼企中,除了20家對環境信息有保留的企業,其餘15家上市鋼企,在年報中做出了較為完整的環境信息披露,或對社會質疑進行了及時回應。

其中,酒鋼宏興(600307,SH)、新興鑄管(000778,SZ)、常寶股份(002478,SZ)、杭鋼股份(600126,SH)、鞍鋼股份(000898,SZ)和南鋼股份(600282,SZ),通過年報或社會責任報告向社會公開披露自身或分子控等關聯公司針對環境問題的處罰及整改情況;太鋼不鏽(000825,SZ)積極通過第三方審核,並向社會披露整改報告。

“幾十萬、上百萬元的罰款,對鋼企可能算不上什麼,罰款只是風險構成的一個小的部分。”馬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通過環境違規情況可以看到,若這些企業對違規事項不能有效地回應、披露,其實反映的是他們在環境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風險,有可能對業績產生更深遠影響。

記者|彭斐 編輯|魏官紅 趙雲 肖勇 杜波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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