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11月20日,據港媒報道稱,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佣金一案,日前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雙方均未到場。
周星馳。圖/視覺中國
報道稱,於文鳳律師表示,其與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交往期間,曾簽署協議,由於文鳳擔任周星馳公司的財務顧問,併為其提供理財服務。周星馳曾提出分配10%的投資利潤給女方,但至今仍拖欠其7000萬港元。不過周星馳律師表示,“給對方10%的投資利潤”僅僅是周星馳熱戀時的“情話”,並非商業決定,沒有法律約束力。
新京報編輯 吳冬妮
校對 趙琳
新京報訊 11月20日,據港媒報道稱,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佣金一案,日前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雙方均未到場。
周星馳。圖/視覺中國
報道稱,於文鳳律師表示,其與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交往期間,曾簽署協議,由於文鳳擔任周星馳公司的財務顧問,併為其提供理財服務。周星馳曾提出分配10%的投資利潤給女方,但至今仍拖欠其7000萬港元。不過周星馳律師表示,“給對方10%的投資利潤”僅僅是周星馳熱戀時的“情話”,並非商業決定,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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