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姜旺
中潛股份(300526)10月2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等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其後,中潛股份又發佈了《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暨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公告稱,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期間,公司不具備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條件,因此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公司股票自2020年10月21日開市起復牌。隨着該公告的發佈,中潛股份籌劃購買深圳市英唐創泰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聯合創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並募集配套資金的重大資產重組事宜以失敗告終。
上述兩公告發布後,中潛股份於10月21日復牌後即一字跌停,10月21日至23日復牌3天,累計跌幅達39.68%。因重組失敗,估計仍有進一步下跌的可能。股價急速下跌給股民造成巨大損失,據證券維權律師介紹,上市公司信披披露違法違規,給股民造成損失的,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目前已有部分股民通過微信gupiao183登記索賠。從已知信息判斷,中潛股份本次被調查,很有可能與其沒有依法披露關聯交易有關。
2020年8月11日中潛股份曾發佈的《關於補充確認關聯交易及預計2020年度關聯交易的更正公告》確認,自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公司與關聯公司存在關聯交易,但未依法披露。如果本次調查與上述關聯交易有關,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凡是在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0日買入,並在2020年8月10日收盤時持有中潛股份股票的股民均可以要求中潛股份賠償。
責任編輯:徐松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