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本邦瞭解到,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佈關於恆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輔導基本情況表。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和恆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恆安嘉新”、“公司”)於2021年6月7日簽署《恆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與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輔導協議》,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恆安嘉新上市之路可謂曲折,先是在2019年4月3日闖關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2019年7月11日通過上市委會議審核通過,2019年7月18日提交註冊,後不予註冊。後再輔導“折戟”,改聘民生證券再謀上市。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2019年8月底,恆安嘉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被證監會不予同意。彼時,恆安嘉新也成為上交所報送到證監會、被證監會打回去的第一單科創板擬IPO項目。
2019年9月2日,上交所披露關於證監會不予同意恆安嘉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決定。
根據證監會的説明:
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30日,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該公司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進行審閲,在審閲中關注到恆安嘉新存在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和內控缺失、未按招股説明書的要求對上述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進行披露等情形。
具體看來,主要有如下:
一、發行人於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簽訂、當年簽署驗收報告的4個重大合同,金額15,859.76萬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開具發票,公司將上述4個合同收入確認在2018年。
2019年,發行人以謹慎性為由,經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將上述4個合同收入確認時點進行調整,相應調減2018年主營收入13,682.84萬元,調減淨利潤7,827.17萬元,扣非後歸母淨利潤由調整前的8,732.99萬元變為調整後的905.82萬元,調減金額佔扣非前歸母淨利潤的89.63%。發行人將該會計差錯更正認定為特殊會計處理事項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發行人存在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和內控缺失的情形。
二、2016年,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金紅將567.20萬股股權分別以象徵性1元的價格轉讓給了劉長永等16名員工。
在提交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的申報材料、首輪問詢回覆、二輪問詢回覆中發行人都認定上述股權轉讓系解除股權代持,因此不涉及股份支付;三輪迴復中,發行人、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認為時間久遠,能夠支持股份代持的證據不夠充分,基於謹慎性考慮,會計處理上調整為在授予日一次性確認股份支付5970.52萬元。發行人未按招股説明書的要求對上述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進行披露。
證監會認為,恆安嘉新存在的以上情形,與《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53號)第二章的相關規定不符。
對此,彼時恆安嘉新發布聲明稱,公司充分尊重證監會的決定, 將嚴格按照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的要求進一步規範管理。所有關於公司上市進展的消息,請以證監會公告為準。
2019年10月31日,證監會於10月31日連續出具三份警示函,均與恆安嘉新有關,警示函的主體分別為恆安嘉新、公司保薦機構中信建投及保薦人劉博、王作維。
警示函出具的原因為:公司於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簽訂,並於當年簽署驗收報告的4個重大合同(合計金額15,859.76萬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開具發票,公司將上述4個合同收入確認在2018年。在上交所審核過程中,公司以謹慎性為由,對上述4個合同收入確認時點進行調整,調整為滿足合同約定並且主要經濟利益已經流入公司後再予以確認收入。據此,公司相應調減2018年主營收入13,682.84萬元,調減淨利潤7,827.17萬元,扣非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由調整前的8,732.99萬元變為調整後的905.82萬元,調減金額佔扣非前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的89.63%。公司對上述4個重大合同相關收入確認的信息披露前後不一致且有實質性差異。
官網資料顯示,恆安嘉新是具有“雲—網—邊—端”整體解決方案的通信網安全領軍企業,專注於網絡空間安全綜合治理領域,主營業務是向電信運營商、安全主管部門等政企客户提供基於互聯網和通信網的網絡信息安全綜合解決方案及服務。
歷經三個月,2020年12月23日,恆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恆安嘉新”)發佈公告,公司於2019年11月22日與中信建投簽署《輔導協議》,中信建投擔任公司上市輔導機構,公司擬首次公開發行並在科創板上市。
不過,在經過中信建投證券八期的輔導後,在今年6月,恆安嘉新宣佈與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關於恆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之輔導協議的終止協議。
鍥而不捨可以説是恆安嘉新的代名詞,時隔幾日,恆安嘉新改聘民生證券,與民生證券簽訂上市輔導協議,再度闖關科創板IPO。
不知本次恆安嘉新闖關科創板能否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