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曉蘭)3月2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陽光城”)發佈關於控股股東被動減持公司股份超過1%的公告。
公告顯示,陽光城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陽光集團”)、控股股東全資子公司東方信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福建康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因部分賬户維持擔保比例低於平倉線,在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2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被動減持陽光城股份1.03億股,佔陽光城總股本的2.49%,超過陽光城總股本的1%。
此次減持後,陽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陽光城股份從約17.38億股下降至16.34億股,持股比例從41.97%下降至39.47%。
陽光城表示,此次被動減持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實質影響,也不會直接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新京報記者 張曉蘭
編輯 武新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