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降低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

進一步降低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
洪家渡水電站俯瞰。

省發展改革委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貴州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我省省級電網第二監管週期(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具體水平,我省實體經濟用電成本將進一步降低。經測算,每年可降低省內市場主體電費支出超過10億元。

《通知》提出,持續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市場交易上網電價由用户或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願協商、市場競價等市場化方式形成,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標準收取輸配電價。未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用户,繼續執行政府規定的銷售電價。

《通知》明確,為應對疫情影響,2020年年初以來國家實施了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2020年繼續執行現行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此次核定的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據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第二監管週期輸配電價核定工作有以下特點:

一是進一步降低輸配電價。相比現行水平,第二監管週期各類用户各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均有所降低,其中基本電價按最大需量、按變壓器容量均降低3元,降為每月每千瓦32元、每月每千伏安23元。大工業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輸配電度電價(含線損同口徑比較,下同)分別降低每千瓦時1.77分、0.89分、0.3分、0.2分;一般工商業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分別降低8.21分、5.56分、3.7分。

二是電價結構進一步優化。合理運用降價空間,降低大工業用户特別是低電壓等級大工業用户輸配電度電價,適當降低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解決低電壓等級大工業用户進入電力市場交易“價格倒掛”問題,為低電壓等級大工業用户和一般工商業用户入場交易、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創造更好條件。

三是更加註重可操作性。我省是全國首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省(市、區)之一,第一監管週期輸配電價不含線損,用户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還需另外計收線損電費。此次核定的輸配電價直接明確含線損,將更加方便各市場主體參與電力交易時測算和收繳電費。

(來源:省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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