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這是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的第一部條例。
《條例(草案)》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確定了醫保部門、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等的權責,規定按照便民原則,強化醫療保障服務,及時結算和撥付醫保基金,提高服務質量,要求加強監管和社會監督,嚴禁通過偽造、塗改醫學文書或虛構醫藥服務等騙取醫保基金,對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責令退回資金、暫停醫保結算、罰款、吊銷定點醫藥機構執業資格等加大懲戒,管好用好醫保資金,維護羣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
為加強醫療保障法制建設,規範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維護醫療保障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2019年4月11日,國家醫保局公佈《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條例(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條例(草案)》的出台,在醫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改變我國醫療保障工作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局面,有力推動醫保領域依法行政並提升醫保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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