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法務部稱李國慶只是小股東 離婚訴訟不影響公司運營與治理結構

    本報見習記者 王君

    “慶渝年”又有新進展。

    7月16日晚間,噹噹法務部在官方微博連續發佈兩篇長文,梳理噹噹網20年股權歷史沿革及李國慶、俞渝離婚案進展信息,稱李國慶目前在噹噹網的身份只是小股東,且根據法律專業人士意見,噹噹網股東離婚訴訟不影響噹噹網的運營與治理結構。

    噹噹法務部表示,噹噹網由俞渝、李國慶於2000年在北京東城區創立。噹噹網創立後、在美國上市之前,一共接受了三次境外投資。2016年9月,噹噹網完成從美股退市(私有化)時,其私有化的資金來源,是境外公司的存款2億多美元以及中行提供的1.4億美元(約10億人民幣)的併購貸款。為了歸還私有化的併購貸款,噹噹的股東包括李國慶一致決定,安排北京噹噹科文(VIE)收購北京噹噹網(WOFE),收購款的對價支付給境外控股公司,由境外控股公司歸還中行貸款。

    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記的股權比例為俞渝64.2%,李國慶27.51%,管理層8.29%。因孩子是外籍,被俞渝、李國慶和管理層按比例代持其18.65%的股權。

    目前北京噹噹科文登記的股權比例,真實反映了俞渝、李國慶和他們孩子在2016年的約定,符合噹噹的歷史。李國慶離開噹噹網管理層多年,李國慶發佈過離開噹噹網的公告、噹噹網保存了停止為他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的記錄,李國慶目前在噹噹網的身份只是小股東。

    噹噹法務部還表示,股東行使權力,應當按照工商登記的比例為依據,不能將《婚姻法》混淆進入公司治理中。股東的配偶,無權因配偶身份就行使股東權利。李國慶自己代替法院將股權進行5:5分,以此增加自己的股權比例,召開股東會的行為,於法無據。

    《證券日報》記者就上述內容與李國慶方面核實,但是截至發稿,李國慶方面尚未對當當法務部這份聲明做出回應。

(編輯 張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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