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長沙,記者李擁軍)訊,芒果超媒(300413.SZ)昨晚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快樂陽光擬與湖南廣播影視集團續簽《電視節目信息網絡傳播權採購協議》。有傳媒人士分析稱,此舉鎖定了未來五年主要採購成本,芒果超媒“內容為王”護城河再獲加固。
協議約定,快樂陽光於2021年至2025年購買境內標的權利的價格原則上與2020年保持一致,即5.4571億元/年;如合同期內湖南衞視出現市場公認的現象級爆款節目,則在現象級爆款節目存續期內,當年採購價格應當較前一年價格上漲10%,快樂陽光將與湖南廣播影視集團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公告顯示,快樂陽光購買湖南廣播電視台製作並在湖南衞視”於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播出的、合法、自主且獨家擁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電視節目和周播欄目劇及其音頻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快樂陽光可以將其採購的標的權利許可給任何適格的第三方,許可方式包括獨家或非獨家方式,許可費用由快樂陽光確定。
快樂陽光與湖南廣播影視集團原採購協議今年年底到期,且今年亦是芒果超媒重組快樂購業績承諾的最後一年,坊間極為關注該協議的續簽。
主打內容的芒果超媒,湖南衞視無疑是其身後不可或缺的倚靠,因此該採購協議的簽訂可謂給芒果超媒和其投資者吃下一顆定心丸。
以與2020年相同的採購價5.4571億元/年續五年,且一改原協議每年上浮10%的模式,變成只有出現年度爆款節目才能在上一年基礎上上浮10%,應該説對芒果超媒更為有利。
有傳媒行業研究人士表示,這相當於芒果超媒鎖定了未來五年的主要採購成本。如果出現像今年的“浪姐”這樣的爆款節目,就算上浮10%,水漲船高之下芒果超媒也會獲益更多。
事實上,外界本來有擔心,在芒果超媒業績對賭期滿實現業績承諾之後,大股東可能不再像原來一樣“厚愛”上市公司,節目採購續簽的協議可能會價格較大上調。如今公告來看,大股東甚至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在支持芒果超媒。
此前,12月3日芒果超媒公告,控股股東芒果傳媒擬協議轉讓0.94億股給阿里創投,佔公司總股本的5.26%,受讓價款總計約人民幣62億元。公司實際控制人湖南廣電拿到62億增量資金,將進一步支持芒果大生態圈內容創新發展,也為爆款節目的誕生提供了更多底氣。
盤點2020年的傳媒圈,浪姐是繞不開的關鍵詞。本次協議約定出現“爆款”才上浮採購價,因此“爆款”的認定是關鍵。對此,芒果超媒相關人士表示,業內對爆款是有一定共識的,“《乘風破浪的浪姐》肯定是,《歌手》、《爸爸去哪兒》這種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