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立並不斷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中小企業蓬勃發展,成為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吸納就業的主要渠道、創新創業的重要源泉。因此,繼續鞏固完善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的企業格局,力促大中小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以提升國民經濟整體效率和協調發展能力、增強國民經濟的國際競爭力,是必須長期堅持和付諸努力的方向。
截至目前,我國已經構建起以《中小企業促進法》為基礎、“新老36條”“國9條”和“新28條”等為骨幹,各地各部門配套文件為支撐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尤其是減負紓困政策,在中小企業發展困難階段,發揮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問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為保市場主體發揮了積極作用。
當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重點是要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並把這三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通過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促進國有經濟優化佈局和結構調整,引導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關鍵領域和優勢企業集中,有利於形成大中小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經濟關係。從過去40多年經驗看,國有經濟主動開展戰略性調整,為民營經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發展騰挪出了成長空間;國有企業“抓大放小”等舉措,為中小企業發展壯大創造了條件;國企改革的溢出效應,提升了民營企業的技術水平和人員素質。積極穩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集成國有資本強調規範、重視社會效益和民營資本機制靈活、追求經濟效益的協同優勢。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關鍵在於“為民營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環境,給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充足市場空間”。為此,需要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支持企業實現持續健康發展。一是基於法治完善產權保護,建立健全涉企政策的專家諮詢機制和企業參與機制,加強合法性審查,增強並堅定企業家可持續發展和長遠發展的信心。二是進一步深化改革,放寬准入、鼓勵競爭、支持創新,並重視價格形成機制改革,以優化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三是繼續實施和完善提升清欠、減負、減税降費、數字化賦能、管理能力提升、國際化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等行動,督促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推動落實紓困惠企政策。四是構建政府中小企業部門交流合作平台,完善中小企業交流合作機制。五是評估《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效果,進一步完善鼓勵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政策環境。
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需要將營造公平市場競爭環境放在更突出位置。要進一步強化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促進競爭政策、創新政策、產業政策的兼容、協調與融合。同時,還要持續優化市場環境,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改革,按照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優化審批服務的思路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加快中介服務機構的改革與培育,如完成行政機關與中介服務機構脱鈎,進一步促進中介服務的競爭,完善對中介服務的監管等。不僅如此,還應繼續大力優化政務環境,提升電子政務信息共享能力和水平,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項安波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中國經濟評論》雜誌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