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合同中,轉讓方對受讓方的保證條款通常表述如下:本協議不含任何虛假或誤導性信息,對於必要信息沒有任何隱瞞。轉讓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經營、狀況、資產、負債、財務狀況、淨收入或前景等狀況都是完整而真實的,對本次交易不會構成重大影響。那麼,如果轉讓方毀約,沒有遵守保證條款中的約定呢?
因此,公司轉讓方應配合受讓方辦理公司轉讓公證,並保證相關公司文件、會計賬簿、報表及業務和資產狀況資料的真實性。如果公司轉讓方的這些陳述有錯誤或遺漏,轉讓方應賠償受讓方或為受讓方保留終止合同的權利。在公司轉讓公證後,公司轉讓前的一切責任都由公司轉讓方承擔,公司轉讓後的責任則歸公司受讓方承擔。
由於公司轉讓協議的原因,從簽訂合同到公司實際的交付日還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渡時期也存在很大的風險。這個時期對雙方來説都是一個敏感的過渡期,對於受讓方,由於股權未正式轉讓,未取得股東或所有者的法律地位,因此不能直接參與轉讓方的經營。如果沒有辦理公司轉讓公證,很容易會莫名承擔轉讓方所惹上糾紛。
對於接觸公司轉讓特別多的財務公司而言,在公司轉讓過程中,可以合理預見公司轉讓方的債權債務,並根據需要對財務風險進行必要的監管是極其重要的。目前在購店網辦理,僅需1000元即可做一份公司轉讓公證。要讓公司轉讓方樂於配合公司受讓方的調查工作,確保對方不會作假,公司轉讓公證書是最好的法律證據,且成本較低。
在辦理公司轉讓時,雙方都有必要調查公司的經營狀況、出資情況和債務狀況,同時,公司轉讓協議公證也需要起到保護雙方的利益的作用。尤其對於公司受讓方而言,公司轉讓公證過濾了各種債務風險,讓公司轉讓行為更輕鬆就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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