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週內,涉及券商研報的罰單再次出現,直指相關券商及研報分析師。5月23日,太平洋證券發佈公告表示其於5月22日收到雲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因研報存在違規,太平洋證券遭監管責令改正。此外,一週內,也有券商分析師因研報違規而遭處罰。近年來,券商研報涉及違規的情況早已屢見不鮮。有業內人士表示,上述情況的時有發生,與證券賣方研究內卷嚴重有關。可以看到,近年來,證券研究報告監管日趨常態化,監管的趨嚴可以督促各家機構堅守合規底線,讓研究真正地發揮、創造價值。
研報違規罰單再現
又有券商因研報違規遭罰。5月23日,太平洋證券發佈公告表示其於5月22日收到雲南證監局發佈的《決定》,《決定》指出太平洋證券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的“多宗罪”。
雲南證監局指出,首先,太平洋證券存在5人未取得分析師資格,但以分析師名義對外發布研究報告的問題,其中4人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均註冊為“一般證券業務”。此外,個別研究報告未記載分析師證書編碼,個別研究報告數據計算有誤。同時,公司《研究院撰寫及發佈證券研究報告管理辦法》第64條將“公司評級”根據個股相對大盤漲幅情況分為5級,抽查的2篇研究報告也均在報告的尾部引用該評級,但“大盤漲幅”並未明確指明為何種指數。最後,抽查的某研究報告由撰寫人提交後,組長於當日同一時間通過審核。雲南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已違反多項規定,故對該券商責令改正。
公告中,太平洋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落實相關決定,加強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管理。就進一步的整改方案北京商報記者發文採訪太平洋證券,但截至發稿未收到相關回復。
無獨有偶,一週之內,還有一起因券商研報存在可比公司選擇依據不充分、盈利預測論證不充分等問題而開出罰單的情況,彼時受罰的則是署名分析師。5月18日,安徽證監局發佈公告表示,對研究員陳某出具警示函。中證協數據顯示,名字對應且同時執業崗位為分析師的僅1人,該分析師供職券商或為華安證券。
近年來,券商因研報違規“吃”罰單的情況屢見不鮮。2022年6月,上海證券就曾因研報問題收到多張罰單,證監局指出上海證券研報存在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發佈前質量控制存在不足情形。公司被出具警示函的同時,相關研究所副所長及研報署名分析師也被監管約談。2021年10月,福建證監局發佈公告表示,興業證券研報內容存在數據列示錯誤、文字表述不嚴謹等情況,並對該券商出具警示函。
此外,以玄學風水為形式預測股市的研報也一度出現,並被監管關注。2022年3月,深圳證監局連發布兩篇公告對安信證券分公司及投顧陳某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等監管措施。經查,陳某製作並在公司微信羣發佈的《仁者無敵-2022中國股市預測》對外傳播,將股票根據五行屬性分類進行分析,投資建議不具有合理依據。2021年12月,國盛證券及其研究員因運用“天干地支”預測股市也被江西證監局處罰。
需堅守合規經營底線
總體來看,近年來,券商研報問題大多集中在數據不嚴謹以及分析客觀性不足。多數券商存在研報數據選取不夠審慎、合規審查不到位的問題。此外,玄學風水研報也常“頂風作案”。
華林證券資管部落董事總經理賈志解讀稱,事實上,券商研報涉及違規情況時有發生,與證券賣方研究內卷嚴重有關。研報數量、路演次數、派點規模都是可量化的硬指標,可能存在部分研究員為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為吸引關注和流量就忽視專業和嚴謹的情況。
針對上述研報亂象,2023年2月證監會也曾發文表示,將從嚴落實中辦、國辦《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持續加強發佈證券研究報告監管執法和自律管理,嚴厲打擊利用天干地支、陰陽五行風水學説預測股市等違規行為。
另外,北京商報記者獲悉,2023年4月,監管部門也向券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檢查專項工作覆蓋45家券商和300篇研報。研報製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成為券商存在的典型問題之一。
獨立國際策略研究員陳佳直言,研報質量問題頻出的主要源頭在於研報生產流程與價值流程的脱節。研報生產流程不直接產生交易價值,部分機構就放鬆盡調,放棄主體責任,擔心嚴格盡調依法合規的報告會影響交易和商業價值。這種缺乏戰略責任的扭曲價值觀可能導致機構所謂“研究創造價值”成為一紙空談。
“從目前券商研報供給側與需求側發展方向來看,由於其內容創新性、前瞻性與科學性有所跳水,研報同質化較嚴重,反而進一步加劇研報市場內卷式競爭,娛樂化、擦邊球等亂象,也成為當前金融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領域。”陳佳表示。
賈志表示,近年來,證券研究報告監管日趨常態化,監管的趨嚴可以督促各家機構在夯實專業的基礎上,堅守合規經營底線,放棄僥倖心理,出精品報告,讓研究創造價值。
北京商報記者 劉宇陽 郝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