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户端7月23日電 央行營業管理部23日公佈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存商户結算賬户設置不規範;未建立落實商户培訓制度;未規範建立代收業務制度等11項違法行為,中金支付有限公司被罰沒1527萬元。
央行營業管理部網站截圖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11項違法行為包括:商户結算賬户設置不規範;未按規定審核、管理特約商户檔案資料,未及時更新商户信息;未建立落實商户培訓制度;未按規定落實商户巡檢義務;未能有效落實特約商户管理責任,未能有效發現客户異常情況;將外包商作為特約商户並受理其發起的銀行卡交易;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要求;未遵循“瞭解你的客户”原則,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識別機制,為非法交易直接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未規範建立代收業務制度;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綜上,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7月14日決定對中金支付有限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31.526949萬元,並處罰款1195.061677萬元,罰沒合計1526.588626萬元。
同時,時任中金支付有限公司總經理史佳樂對中金支付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要求;未遵循“瞭解你的客户”原則,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識別機制,為非法交易直接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決定對史佳樂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3.2萬元。
公司網站顯示,中金支付有限公司於2010年成立,是一家專業從事互聯網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機構,2011年獲得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公司總部位於北京。(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