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劉紅霞、劉文昕)審計署21日發佈第二季度審計結果公告,指出一些地區存在應減免未減免費用、違規收費、轉嫁費用等問題,涉及金額1475.15萬元。
本次審計抽查了1140個單位、2800個項目,涉及資金3317.99億元,還對以往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整體來看,有關地區和部門不斷採取措施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積極為企業減負,取得一定成效。
與此同時,審計發現,在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政策中,3個省份的10家單位應減免未減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房租共計221.39萬元;6個省份的17家單位違規收取應免收的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等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將應由財政承擔的評審、系統維護、檢測等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共計426.25萬元。
審計還發現,2個省份的3家金融機構違規在擔保費之外向企業收取諮詢服務費、評審費或將自身應承擔的房產評估費轉嫁給企業承擔,共計500.5萬元;1個省份的1家事業單位違規開展與主管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收費共計130.5萬元。
此外,還有1家協會未按規定設置固定標準收取會費,涉及金額196.51萬元。
邊審計邊整改,已經成為常態。審計公告附件列舉了一些整改效果較好的事例。比如,針對此前出現的未按規定減免費用情況,截至今年6月底,遼寧省6家省屬國有企業已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住房的562户中小企業減免房租1338.05萬元。審計署表示,將繼續跟蹤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