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季度對2家拒收現金的物業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中國人民銀行”微信公眾號27日消息,2022年第三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2家拒收現金的物業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人民銀行強調,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中新財經)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85 字。

轉載請註明: 央行:三季度對2家拒收現金的物業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