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林堅 陳鋒 北京報道
上市公司的權益歸全體股東所有,大股東若“侵佔”上市公司資金,自然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在A股市場,大股東將上市公司當成“提款機”現象屢見不鮮,令中小股東和監管部門深惡痛絕。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宋一欣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應當區分“正常”的資金佔用和違規的資金佔用兩種情況。“對於關聯交易導致資金被佔用,這應該還算’正常’。大股東蓄意,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實際上侵犯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一般證監會會查處甚至處罰。投資者根據處罰決定可以提起訴訟。”
在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臨近之際,《華夏時報》記者統計了2020年以來曝出的一些備受資本市場關注的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事件。
新實控人效仿前任繼續“侵佔”
據《華夏時報》記者統計,天澤信息(300209.SZ)先後兩任實際控制人均曾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公開資料顯示,天澤信息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孫伯榮,分別於2019年4月29日、5月10日、5月13日及2020年6月24日,非經營性相繼佔用上市公司2122.60萬元、107.34萬美元、32.66萬美元、1500萬元。天澤信息現任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肖四清於2019年10月8日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5001萬元。
其中,截至2020年6月29日,孫伯榮於2019年佔用的資金已全部歸還,但前者2020年佔用的1500萬元資金至今仍未歸還。肖四清在承諾期限內歸還了非經營性佔用的公司資金。
記者注意到,2019年底以來,天澤信息重要股東、董監高密集實施減持,原實控人孫伯榮也大舉減持,之後現實控人肖四清才“被動”上位。新、舊兩位實控人合計佔用上市公司資金9565.60萬元,均是通過預付採購款方式進行。
截至2021年2月19日,天澤信息資金佔用餘額1500萬元。《華夏時報》記者從天澤信息證券事務代表處獲悉,截至3月11日,孫伯榮(2020年佔用的1500萬元)資金與利息均未歸還,肖四清(佔用的資金所產生的)利息並未歸還。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大股東抽走上市公司資金,使上市公司財務風險擴大,對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部分上市公司因此被推至退市甚至破產的邊緣。根據天澤信息發佈的業績預告,2020年度,該公司預計虧損10億元至13億元,同比下降2119%-2725%。
公司陷入鉅虧、經營危機,與資金被佔用、內控不足是否有關?天澤信息證券事務代表告訴記者,一切以披露的公告為準。
記者留意到,天澤信息稱其子公司6000萬元銀行貸款逾期,公司無力清償。但根據該公司2020年三季報,截至9月末,公司賬面貨幣資金為7.05億元。同期,公司短期借款2.23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1.48億元、長期借款1.57億元,長短期債務合計為5.28億元,其中一年內需償還的短期債務合計為3.71億元。為何公司子公司6000萬元銀行貸款清償不起?天澤信息證券事務代表稱,公司正積極與相關債權人協商和解方案,初步計劃以處置離岸保證金的方式清償逾期債務。
一邊是資金被佔用,另一邊是天澤信息業績不斷下滑。據天眼查APP顯示,天澤信息成立於2000年,次年便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專注於提供產業互聯網IT服務,迄今已形成現代製造、公共服務、跨境電商、海外及投資等四大業務羣。《華夏時報》記者發現,2011年,公司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0.54億元。2012年,淨利潤下滑至0.05億元,2013年至2015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0.07億元、0.10億元、0.02億元,其中,2015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0.02億元,上市後首次陷入虧損。隨後,2018年,天澤信息再度虧損,歸屬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同比增長率為-77.72%。
圖為天澤信息相關財務指標
在日前中國證監會發布的《2020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ST輔仁(600781.SH)等被點名。
*ST輔仁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被認為是一起大股東及關聯方長期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典型案件。2015年至2018年,*ST輔仁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長期非經營性佔用及子公司資金,期末餘額分別為4.1億元、5.8億元、4.7億元和13.4億元,且*ST輔仁未在相關年度報告和重組文件中依法披露。《證監會》2020年10月27日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大股東為*ST輔的控股股東。
承諾歸還佔款一拖再拖
國務院2020年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要嚴肅處置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問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相關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佔上市公司利益。
《意見》稱,對已形成的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問題,要限期予以清償或化解;對限期未整改或新發生的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問題,要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加重財務造假、資金佔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刑事法律責任。
大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是A股市場屢見不鮮的痼疾,據悉,其表現形式有關聯交易、墊付費用、拆借資金、提供擔保等。
資金被佔用被查後,資金的歸還問題也成了難題。ST浩源(002700.SZ)就是代表之一。
2020年4月29日,ST浩源披露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周舉東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5.31億元,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2020年5月28日,該公司控股股東關聯方出具《還款計劃承諾函》,承諾分三期最遲於12月31日歸還全部佔用資金。
然而,深交所2021年1月6日向ST浩源下發關注函。截至關注函發函日,上述佔用資金歸還金額為0。之後,ST浩源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再次承諾於2021年3月31日前歸還全部佔用資金。
此後,在ST浩源2月份的公告中,又出現了這樣的內容:若2021年3月31日前未能歸還佔用的上市公司資金,控股股東將積極配合上市公司所採取的實現抵押及質押權(包括資產拍賣)、代位行使債權、司法訴訟、強制執行等途徑解決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
ST浩源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行為似乎不止一次。此前的2017年至2018年間,ST浩源同樣因為隱瞞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而被新疆證監局立案調查,最終新疆證監局對ST浩源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公司控股股東周舉東給予警告,並處以25萬元罰款,對其餘相關高管等,分別處以不同程度的警告及罰款。
圖為ST浩源近年營利情況,業績出現下滑
《華夏時報》記者向該公司發去採訪函並致電ST浩源證券事務部門,接聽的工作人員表示,正值年報披露期,公司不方便接受記者採訪,但可以回答以投資者身份提出的問題。
對於公司資金被實際控制人非經營性佔用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確實存在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資金的行為,但公司已經採取例如發律師函等措施督促實際控制人還款的一系列舉措。實際控制人也表示要通過變賣資產,不動產變現等方式還款,但遇上疫情以及其他情況,導致還款變慢。如果實際控制人確實無法還款,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
當記者詢問投資者十分關心的“公司是否存在內控機制缺失,董事長是否濫用職權”等問題時,對方稱“公司並不存在這樣的情況,除資金被佔用,其他項目運行良好。”而當本報記者欲繼續追問其他問題時,對方掛掉了電話。
那麼,上市公司資金被非經營性佔用的頑疾可以被根治嗎?北大商業評論首席研究員鮑迪克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上市公司資金被非經營性佔用是一個很難根治的問題,它就像慢性病,存在倫理與法理的兩個思考。”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説,它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鮑迪克表示,除了有關部門加強立法或審計,敦促控股股東加強自律,媒體加強對之的他律,中小股東也應該積極發揮自己在股東代表大會中的監督作用。
責任編輯:麻曉超 主編: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