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呂銀玲)6月1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後產能,煤礦數量控制在5000處以內,大型煤炭基地產量佔全國煤炭產量的96%以上。
《意見》要求,要不斷優化煤炭產能結構。嚴格安全、環保、能耗執法,分類處置30萬噸/年以下煤礦、與環境敏感區重疊煤礦和長期停產停建的“殭屍企業”,加快退出達不到安全環保等要求的落後產能,為優質產能釋放騰出環境容量和生產要素。堅持“上大壓小、增優汰劣”,持續優化煤炭生產開發佈局和產能結構,擴大優質增量供給,促進供需動態平衡。主要產煤地區要科學規劃煤炭和煤電、煤化工等下游產業發展,統籌煤炭就地轉化與跨區域供應保障,保持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深入推進煤礦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安全綠色高效開發水平。
此外,持續構建多元化電力生產格局。穩妥推進煤電建設,發佈實施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嚴控煤電新增產能規模,按需合理安排應急備用電源和應急調峯儲備電源。在保障消納的前提下,支持清潔能源發電大力發展,加快推動風電、光伏發電補貼退坡,推動建成一批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科學有序推進重點流域水電開發,打造水風光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基地。安全發展先進核電,發揮電力系統基荷作用。開展煤電風光儲一體化試點,在煤炭和新能源資源富集的西部地區,充分發揮煤電調峯能力,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2020年,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左右,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均達到2.4億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