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合作,碳中和與綠色經濟發展國際論壇在京舉行

中國網9月22日訊(記者 唐華)日前,由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主辦的碳中和與綠色經濟發展國際論壇在京舉行,來自中國、聯合國、瑞典、荷蘭、德國、英國的專家學者圍繞全球如何推動碳中和,中國如何應對碳中和的機遇和挑戰,以及如何推動碳中和國際合作等方面展開研討。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主持會議。

中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雙碳”目標的實現也是一項十分艱鉅的任務,需要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係,同時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有效統籌國內國際能源資源。

聚焦合作,碳中和與綠色經濟發展國際論壇在京舉行

在本次會議上,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提出推進碳中和工作的四點看法。一是有必要更加深入地宣傳雙碳與低碳轉型,加深企業和地方政府對為什麼推動雙碳的認識。二是要加強機制和政策的研究,尤其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政府和私人部門的關係,需重點關注碳配額、碳價格、碳税的問題。三是應當關注如何分配配額、控制能源等問題,控能應轉變為控碳。能源雙控目標中,如果過度強調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在抑制化石能源消費的同時也會阻礙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因此,應強調控制碳排放總量而非能源消費總量。四是重視煤電問題,為避免高碳鎖定,“十四五”期間應停止新批建煤電,同時加快碳捕捉與封存等技術的研發推廣。

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委員會主任李俊峯指出,實現能源轉型本質是從資源依賴走向技術引領。他強調,碳中和將推動經濟和社會的系統性變革,其本質是推動發展轉型,即從資源依賴走向技術引領。這將經歷三個方式的轉型:一是增長方式的轉型,二是能源系統的轉型,三是生活方式的轉型。在實施“碳中和”的過程中,要確保轉型和安全的關係,在轉型過程中不能影響能源安全、經濟安全。同時,在技術推動的發展模式下,由於技術是不斷進步的,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再將能源成本走向反向輪迴,從高成本到低成本,再走向零成本。對於如何更好推動中國能源轉型,他建議,一是儘快完成從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到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的政策轉變。二是堅定不移地推動煤炭儘早達峯,合理控制煤電發展節奏。三是控制非化石能源發電,特別是風電、太陽能發電的節奏。四是形成推動能源低碳轉型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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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亞太可持續商業聯盟副主席大衞·莫里斯(David Morris)認為現階段國際社會亟需轉變思維方式,促使綠色轉型成為全球治理的核心思想。氣候變化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巨大挑戰,各國應當突破以往的侷限性思維,求同存異、競合併行、協同應對,才能更好的促進綠色發展、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目標。他認為,在國際層面上,各國應當摒棄博弈論式的國際關係思維形式,以開放的心態展開合作,站在全球安全的角度,形成全球性的綠色經濟發展共識;在地區層面上,應當積極探索適合地區發展的合作形式,建立地區性合作框架,加快能源轉型、實施綠色金融、建設綠色基礎設施、促進綠色“一帶一路”發展。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經管學院教授、深圳市原副市長唐傑認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實現碳達峯與碳中和的關鍵。他以深圳為案例分析到,近年來深圳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技術結構升級,轉變了經濟增長方式,初步實現了空氣質量達標、碳排放達峯和產業結構高端化的“兩達一高”目標。深圳的經驗表明,做強做優製造業和實現碳達峯之間有密切的關係。要以高質量發展為依歸,建立可衡量的產業結構升級和碳排放達峯相關指標體系,推動產業結構、技術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才能化解碳達峯和經濟增長之間的矛盾。同時,他也提到,進入碳達峯平台期後,仍有可能出現年度之間的碳排放量波動,應保持年度碳排放指標具有一定彈性。同時,應重視能源生產省區與能源消費省區碳排放核算和減排責任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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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研修員、世界資源研究所北京辦事處原主任李來來認為,氣候變化已經發生,全社會應儘早採取變化適應行動。正確的投資“適應”將帶來三重紅利,可以避免未來損失,通過創新促進經濟增長,為每個人帶來社會和環境效益。IPCC第六次評估更加精確地觀測到了地球氣候系統正經歷着一次以變暖為主要特徵的顯著變化,變暖的速度前所未有。氣候變暖會帶來一系列危害,2021年發生在中國和全球多國的強降雨就是例證。這些嚴峻的事實警示人類,要立即採取行動,調動必要的資源適應氣候變化,從而減少災害的影響。《2030適應行動議程》提出了未來10年在基礎設施、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等12個領域應立即採取的氣候適應行動,並強調其關鍵在於提高人和社會的韌性和恢復力。中國、美國、歐盟、澳大利亞等都已頒佈變化適應戰略,中國正在編制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明確到2035年實現的目標和任務。

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楊雷認為,碳中和與能源革命首先需要從思想革命開始,同時也需要進行廣泛的社會動員。他指出,中國的能源轉型正在進入新階段,要有更大的體制機制突破,需要提高系統整體靈活性。同時,能效是第一能源,也是最清潔的能源,是能源轉型的重要領域。發達國家的能源轉型實踐表明,碳中和與能源轉型是一項系統工程,在這個過程中,科技和商業模式創新是最大的推動力,完善的市場體系建設是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條件和基礎。根據新能源革命與碳中和的國際經驗,以碳中和為目標的能源轉型在技術上和實踐上是可行的。建議做好能源轉型與碳中和的頂層設計,加快完善我國能源市場化改革,多措並舉優化能源轉型路徑,加快科技和商業模式創新,同時鼓勵全民參與能源轉型,達成能源轉型與碳中和的廣泛社會共識。

荷蘭國際關係研究所歐盟及國際事務主任範·舍伊克(Louise van Schaik)指出,歐盟正在認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全面爭取實現2050碳中和目標。歐盟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意識到氣候變化問題的嚴重性,在隨後的十多年裏,歐盟各層面均出台了相應的政策及法案,並在2005年開始落實碳交易系統,逐漸制定相關的各類標準,整體政策日趨完善。現階段新冠疫情對歐洲經濟發展打擊較大,歐盟將進一步發展綠色經濟、數字經濟,助力歐盟疫情後的經濟復甦。《歐盟綠色協議》提出更為嚴格的碳中和目標,歐盟下一階段將進一步完善能源外交政策,促進共同實現能源轉型。其中,中歐在環保標準制定、能源轉型升級、綠色技術研發等方面均有巨大合作潛力。

德國波恩大學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馮·布朗(Joachim von Braun)認為中歐應當加強合作、共同推進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議程,同時應協作參與並加強與世界其他地區的多邊合作。他提出四點具體建議,一是中歐在全球氣候政策制定、《巴黎協定》的落實中扮演重要角色,應當共同協調調動更多資源,建立全球碳市場和加快氣候行動,將氣候政策與經濟發展結合起來。二是中歐應當加強貿易協調,儘可能避免貿易活動對其他國家造成的負面生態環境影響。三是中國在植樹造林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中歐在土地可持續使用政策制定方面也存在巨大合作潛力。四是世界上許多發展中國家存在農業發展模式落後、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問題,中歐應當加強與這些國家在農業技術創新、土地集約利用、森林資源保護、能源保障及創新方面開展多邊合作。

兒童投資基金會中國辦公室項目主任劉強就推動能源轉型分享了四點建議:一是注重能源轉型與經濟發展的協調配合,關注成本和效益,以及短期與長期的關係;二是明確碳達峯和碳中和的路線圖和施工圖,避免碳鎖定效應和風險;三是綜合考慮地區差異和地方實際需求,同時也從區域一體化的角度探索系統解決方案;四是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分享,找到共贏的合作方向。

英國石油公司中國首席經濟學家陳巧玲從四個方面分析了世界能源發展現狀。一是2020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下降非常顯著,將近5%,碳排放總量下降了約6%,達到了二戰以來的歷史最大年降幅,其背後原因是疫情封鎖導致交通領域的用油量大幅下降,但她認為因疫情帶來的能源消費和碳排放的減少是不可持續的。二是世界能源結構依然向着更加清潔化和低碳化方向發展,煤和石油的比重都在降低,天然氣佔比在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不斷增加;中國與世界趨勢不同的是,中國石油消費比重還在增長。三是去年全球發電量和用電量即使在疫情的衝擊下,仍未有太多的減少,基本上持平,根本原因在於中國的貢獻。與此同時,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增量也主要來自於中國。四是未來全球一次能源結構變化的第一大趨勢是化石能源佔比持續降低。2050年世界實現淨零的情景下,化石能源佔比將從此前的85%降至20%左右,可再生能源佔比將從5%逐漸上升到2050年的60%甚至更高,終端能源的電氣化,電力佔比將會超過55%。(責任編輯: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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