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明康德(603259.SH)股東上海瀛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上海瀛翊”)此前違規減持近29億元一事,終於塵埃落定。
5月13日晚間,藥明康德披露了證監會對上海瀛翊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指出,上海瀛翊未按承諾進行披露即進行股票減持的行為,分別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和第一百九十七條所述兩項違法行為,對其擇一重,適用第一百八十六條進行處罰,責令上海瀛翊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億元的罰款。
公告顯示,上海瀛翊成立於2015年9月22日,為投資藥明康德項目設立的專門基金,基金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江蘇瑞聯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是華杉瑞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早在2021年6月11日晚間,藥明康德發佈一則公告稱,公司股東上海瀛翊存在違規減持的情況。公告顯示,上海瀛翊在2021年5月14日至6月8日期間,合計減持約佔公司總股本0.6962%的股份,減持價格區間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減持總金額為28.94億元。
5月13日晚間的公告進一步披露了上海瀛翊減持‘藥明康德’的原委:上海瀛翊此前持有‘藥明康德’2053.83 萬股,佔藥明康德總股本的 0.8381%。上海瀛翊與‘藥明康德’實際控制人李革簽署了投票委託書,將其全部股權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李革行使。根據上市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減持承諾,2021年5 月 10 日上海瀛翊所持‘藥明康德’股票禁售期滿解禁。股票禁售期滿後,2021年5月10日,上海瀛翊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江蘇瑞聯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陳志傑向工作人員下達了減持‘藥明康德’的指令,上海瀛翊於2021年 5 月14日開始減持‘藥明康德’,截至2021年6月8日,累計減持‘藥明康德’合計1724.97萬股,佔總股本的 0.6962%(截至 2021年6月10日總股本為基礎計算)。
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還提到,“上海瀛翊減持後持股比例降至 0.1419%。按照虛擬成本法計算,違法所得為零”。
對於違反承諾減持,上海瀛翊此前也在一份致歉公告中表示,“上海瀛翊減持前持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0.8381%,未達總股本的1%,相關工作人員未能意識到作為委託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時已經作出有關減持公司股份的承諾,應適用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導致了本次違反承諾減持行為。”
此後,監管層對該事件予以關注。
在2021年6月15日晚間收到上交所監管函之後,上海瀛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在2021年6月16日晚間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被正式立案調查。
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相關公司人士處瞭解到,相關方已責令相關人員重新鞏固學習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嚴格履行減持計劃事先報備及預披露的程序。
藥明康德方面則強調,上述《告知書》及其所述證監會擬做出的行政處罰僅針對公司股東上海瀛翊,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東,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和業務活動造成影響。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