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南京貝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迪新材)將接受上市委員會審核,其IPO申請於2021年12月28日獲受理,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
公司本次擬投募資5.5億元,主要募投項目分別是貝迪新材5G高頻通信用高分子膜材料產業基地建設項目、貝迪新材顯示用量子點複合膜生產項目、貝迪新材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內控混亂,
股東寧願退股也不願交出資金流水
據瞭解,貝迪新材主要從事功能高分子膜材料的研發、生產、精加工和銷售,公司產品主要應用於顯示面板製造領域,終端產品為液晶電視、平板電腦等消費電子產品。
招股書顯示,劉勇系貝迪新材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公司40.27%的股份。公司設立時及第一次增資事項涉及股權代持,由代持人顧學飛、施水萍代劉勇持有公司股權,代持人顧學飛、施水萍系劉勇岳父岳母。
然而,持有公司2.70%的股權的第十大股東宋新波卻引起了監管的注意。
2016年,貝迪新材實際控制人劉勇經校友介紹後認識宋新波,宋新波在溝通了解貝迪新材的相關情況後決定投資入股。2017年9月,劉勇將其持有的當時貝迪新材4.00%股權(對應47.93萬元註冊資本)轉讓給宋新波,轉讓對價2800萬元。
深交所幾輪問詢都對於宋新波借款入股的事項提出了問詢,就宋新波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和利益輸送等情況做出了關注。
深交所還要求提供資金流水,可宋新波拒絕提供。最後宋新波寧願不要股份也不願意提供資金流水。2022年9月21日,宋新波將其持有的發行人101.315萬股股份(對應持股比例為1.35%)以2431.00萬元價格分別轉讓給南京寧翀、高新區創投。南京寧翀、高新區創投均為公司現有股東,南京寧翀更是貝迪新材實際控制人劉勇控制的企業。
此外,公司還曾讓供應商代表入股了公司,最後隔了一年就轉讓了。
招股書顯示,發行人員工持股平台中,2020年12月,發行人董事、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王慧將20萬元出資轉讓於陳林波,轉讓價格為40萬元。2021年9月,陳林波將其所持20萬元出資轉讓於劉勇,轉讓價格為40萬元。陳林波為發行人某供應商代表。
除了上述事項,公司內控的漏洞層出不窮。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5月,為滿足商業銀行對貸款受託支付的要求,公司在部分業務無真實交易背景下,發行人通過子公司進行受託支付貸款,受託支付金額分別為9100萬元、4500萬元和10800萬元。
2021年1-6月,公司存在使用自客户獲取的銀行承兑匯票及商業承兑匯票支付供應商貨款,同時供應商迴流部分資金至發行人的情形。
淨利不到5000萬毛利率持續下滑
財務數據顯示,2019年-2021年,貝迪新材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64億元、5.99億元、8.4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2522.88萬元、3379.89萬元、4648.12萬元。
可以發現,貝迪新材業績這幾年增長的較快,但是賺錢能力似乎並不強,很少有一家企業淨利潤低於5000萬成功登陸創業板。而就算申報用創業板第二套上市指標即“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預計市值12億也是剛剛過線。
報告期內,貝迪新材的毛利率分別為20.56%、18.28%、15.64%,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原材料採購價格的波動是壓縮毛利空間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一定程度上也反應了公司在原材料上的議價能力受限。
此外,下游應用終端結構變化、大尺寸趨勢及運輸費用等成本上升也拉低了公司整體的毛利率水平。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以基礎光學膜片、複合膜片和量子點膜片銷售收入為主,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在90%以上。
公司以境內銷售收入為主,各期境內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7.03%、78.73%和74.72%。華東地區、華南地區銷售佔比較高。
招股説明書顯示,報告期內,貝迪新材向前五大客户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89億元、4.35億元、5.78億元,分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62.31%、71%、68.65%,可見公司較為依賴大客户。
公司本次擬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為5.5億元,其中3.44億的資金就是投向貝迪新材5G高頻通信用高分子膜材料產業基地建設項目,實施主體為長沙貝迪。
而據長沙晚報8月30日的消息,貝迪新材5G高頻通信用高分子膜材料產業基地項目在望城經開區開工,該項目總投資11億元,全部投產後,可實現年產值20億元,助力園區打造千億級新材料產業,進一步促進長沙先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
兩個項目名字都一樣且在同一地,總投資額卻存在較大出入,到底是否是一個項目?為何募投項目已開工?貓妹就此致電貝迪新材不過對方未接聽。
本文源自貓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