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出台

由 忻素芹 發佈於 財經

  記者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對原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出台了《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大幅提高鋼鐵置換比例,擴大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明確置換範圍,嚴守不新增產能紅線。

  根據最新實施辦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擴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區以及其他“2+26”大氣通道城市。上述地區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重點區域置換比例不低於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於1.25∶1。此外,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鋼鐵產能。長江經濟帶地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冶煉項目。

  同時,對於產能置換設備範圍予以明確劃定。用於產能置換的冶煉設備須在2016年備案的清單內,2016年及以後建成的合法合規冶煉設備也可用於產能置換。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後產能、未重組或未清算的殭屍企業產能、鑄造和鐵合金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不得用於置換。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產能置換是利用市場化和法制化手段推動鋼鐵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的有效手段。但過去產能置換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產能置換比例偏低,非重點地區沒有明確具體的置換比例要求,難以抑制產量不減反增問題;產能認定標準不統一,同一個爐型有備案、底單、測算、設計等產能口徑,置換過程中存在玩“數字遊戲”、打“擦邊球”等現象。

  上述人士還表示,存在置換設備未及時拆除到位、“以停代關”問題,“畸形”爐容、“一爐多分”等現象;存在“殭屍企業”復活的風險,部分地方出於區域經濟發展需要和利益驅動,想方設法盤活本應出清的“殭屍企業”,導致實際產能增長。

  近年來,雖然鋼鐵產能進一步被壓縮,但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生鐵、粗鋼和鋼材產量分別為8.88億噸、10.65億噸和13.25億噸,同比分別增長4.3%、7.0%和10.0%。今年前兩個月,全國生鐵、粗鋼、鋼材產量分別同比增長6.4%、12.9%和23.6%。

  “同時,此次對產能置換範圍有了明確劃分。”上述人士指出,對於不可用於置換的產能範圍,在原來“即用於產能置換的冶煉設備必須在備案清單內,6種不得用於置換的情形”的基礎上,將“未重組或未清算的‘殭屍企業’產能”和“鐵合金產能”納入不能用於置換的產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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