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金融機構客户盡職調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户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户身份,瞭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金融機構執行該規定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業務便利程度亦不會受到影響。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正常情況下,金融機構不需要客户填寫信息或者提供證明材料,金融機構在簡單詢問了解後即可直接為客户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並登記相關情況,只有發現交易明顯異常、有合理理由懷疑交易涉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才會向客户進一步瞭解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指出,制定《辦法》有利於順應金融行業發展,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近年來,隨着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需要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
“‘為存款人保密’是《商業銀行法》中確立的基本原則,金融機構對業務辦理過程中獲得個人信息、客户隱私必須嚴格保密。除了遵從《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一般性法律規定的要求,金融機構還需要按照《商業銀行法》《反洗錢法》等金融監管法律的要求建立嚴格、完備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泄露個人信息、客户隱私,銀行及其工作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上述負責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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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
主編:劉倩
本期責編:牛慧穎
本期校對:陳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