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卡拉)因涉嫌背信損害ST冠福利益案,ST冠福控股股東、實控人林文昌、林文智被福建省泉州市德化縣公安局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但兩人並未通知ST冠福,也未配合ST冠福履行信披義務。7月22日,ST冠福發佈公告稱,福建證監局因上述事項對兩人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林文昌、林文智作為ST冠福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於4月8日被福建省泉州市德化縣公安局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並於當日簽收《取保候審決定書》。兩人未及時將該事項通知上市公司,也未及時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導致ST冠福遲至4月28日才披露該事項,因此而出具了警示函。
ST冠福稱,公司已將上述監管措施決定的內容告知於相關責任人員,後續將進一步規範公司運作水平,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冠福股份由林氏家族掌控,於2006年上市,以日用陶瓷製造、分銷為主業。作為控股母公司,冠福股份不經營具體業務,主要通過十餘家控股子公司開展醫藥中間體、電子商務、房產租賃、黃金採礦業及商業保理業務等。2011年,因主業遭遇發展瓶頸導致公司經營困難,公司股票被“ST”。此後,公司通過剝離傳統主業及多個領域的外延式併購,提升公司業績,摘掉“ST”的帽子。由於林氏父子的一系列違規操作,讓公司揹負上鉅額債務及相關糾紛訴訟,並於2018年10月再次被“ST”。因控股股東佔用非經營性資金、違規擔保、違反承諾,ST冠福及相關當事人也曾在2019年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ST冠福6月1日發佈的公告顯示,ST冠福及控股股東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再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2019年8月起,ST冠福控股股東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聞舟(上海)實業有限公司、ST冠福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先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7月16日公告顯示,因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ST冠福被移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林文昌因償清債務也被移出名單。
今年一季度,ST冠福業績遭“腰斬”,營業收入及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下滑43.68%、46.88%,扣非後淨利潤同比下滑幅度更是達到74.89%。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