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科技日報】;
科技日報記者 劉垠
7月17日,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文件明確,繼續堅持“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方向,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為抓手,以培育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和產業為重點,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佈局產業鏈,培育發展新動能,提升產業發展現代化水平,將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範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經過30多年發展,國家高新區已成為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道路。
圍繞堅持創新驅動、引領發展,堅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堅持深化改革、激發活力,堅持合理佈局、示範帶動,堅持突出特色、分類指導的基本原則,《意見》明確了發展目標:
到2025年,國家高新區佈局更加優化,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體制機制持續創新,創新創業環境明顯改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基本形成,攻克一批支撐產業和區域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國際領先的產品,湧現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和產業集羣,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高科技園區和一批創新型特色園區;
到2035年,建成一大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高科技園區,主要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中高端,實現園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意見》從六個方面明確了任務舉措:
一是着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大力集聚高端創新資源,吸引培育一流創新人才,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
二是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發展活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強對科技創新創業的服務支持;
三是推進產業邁向中高端,大力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
四是加大開放創新力度,推動區域協同發展,打造區域創新增長極,融入全球創新體系。
五是營造高質量發展環境,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強金融服務,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建設綠色生態園區。
六是加強分類指導和組織管理。國務院科技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高新區規劃引導、佈局優化和政策支持等相關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要將國家高新區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國家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
王振宇 攝
《意見》還特別提到,制定國家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突出研發經費投入、成果轉移轉化、創新創業質量、科技型企業培育發展等內容。同時,建立國家高新區動態管理機制,對評價考核結果好的國家高新區予以通報表揚,統籌各類資金、政策等加大支持力度;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予以警告;對整改不力的予以撤銷,退出國家高新區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