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瑞聯新材,證券代碼:688550.SH)是一家以研發、生產和銷售專用有機新材料作為主營業務的科創板次新股。近期,瑞聯新材披露了2020年年度報告,也是公司上市後的首份年報。
經我們研究發現,瑞聯新材2020年年報中披露了上市前啓動的在研項目,在招股書上卻找不到;而招股書披露的截至2019年末尚未結題的在研項目,在年報中也是無影無蹤。公司的關聯擔保也有類似情況,上市前發生的關聯擔保未在招股書中披露,2020年年報也未披露年內存續的關聯擔保。此外,年報和招股書中關於存貨中的半成品和在產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等概念更好似一團亂麻,難以理清。
年報和招股書或都遺漏了應披露的關聯擔保
2020年年報顯示,2019年3月19日、6月28日、6月10日和10月18日,瑞聯新材實控人之一劉曉春與公司第一大股東北京卓世恆立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卓世合夥)為公司的借款分別提供3000萬元、7000萬元、2000萬元和3300萬元的關聯擔保。
數據來源:瑞聯新材2020年年報
此外,2019年5月8日、9月29日和11月11日,瑞聯新材實控人之一劉曉春又為公司的借款三次提供關聯擔保,金額都為3000萬元。
上述7項2020年內到期的關聯擔保事項都起始於2019年,也就是説都在瑞聯新材的IPO報告期內,理應在公司招股書的關聯交易中披露。
可是,招股書顯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瑞聯新材尚未履行完畢的關聯擔保只有6項,都起始於2019年以前,與上述7項2020年年報披露的關聯交易完全不同,而上述合計擔保金額達到2.43億元的鉅額關聯擔保不知所蹤。
數據來源:瑞聯新材招股書
不僅是2020年年報披露2019年起始的關聯擔保事項在招股書中找不到,瑞聯新材招股書中披露的2020年尚未到期關聯擔保事項,在2020年年報中也未完整、準確地披露。
招股書顯示,2018年5月21日和6月28日,劉曉春、卓世合夥以及關聯方北京卓世恆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為公司借款分別提供2000萬元和7000萬元的關聯擔保。此外,2018年5月30日和9月26日,劉曉春又為公司借款分別提供3000萬元和5000萬元的關聯擔保。
上述4項2018年內起始的關聯擔保事項,其擔保到期時間都在2021年。也就是説,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這4項關聯擔保仍然存續,那麼2020年年報理應披露這4項關聯擔保事項。
可是,2020年年報披露的關聯擔保情況中,上述4項合計金額為1.70億元的關聯擔保也不翼而飛。
年報和招股書理應披露的11項關聯擔保的真實情況到底如何?恐怕只有瑞聯新材自己才清楚了。
年報和招股書上找不到對方披露的“在研項目”
除了關聯擔保信息以外,瑞聯新材年報和招股書中還找不到理應披露的在研項目。
2020年年報顯示,瑞聯新材的在研項目包括“抗癌藥醫藥新品項目”。該項目預計總投資規模為1500萬元,本期投入金額為355.21萬元,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額為1012.48萬元。換句話説,2020年以前,“抗癌藥醫藥新品項目”就已經啓動。
數據來源:瑞聯新材2020年年報
但據招股書顯示,2017年至2019年,瑞聯新材共進行了16項研發項目,其中卻沒有“抗癌藥醫藥新品項目”。
數據來源:瑞聯新材招股書
另據招股書披露,截至2019年末,瑞聯新材的“新型發光OLED材料的研發”、“聯苯烯烴類液晶顯示材料”、“癌症治療用藥中間體的研究”、“感光油墨系列電子化學品的開發”、“顯示及半導體有機絕緣膜項目”和“第三代OLED發光技術熱活化延遲熒光材料(TADF)的研發”等6個研發項目仍然處於“在研”狀態。
但2020年年報顯示,當期瑞聯新材的9個在研項目中,除了“第三代OLED發光技術熱活化延遲熒光材料(TADF)的研發”項目之外,其他5個招股書中的“在研”項目都無影無蹤。
信息來源:瑞聯新材2020年年報
按理説,招股書和上市後第一份年報的報告期相互銜接,披露的項目信息和財務數據也應彼此關聯。那麼在瑞聯新材的年報和招股書中,在研項目為什麼會出現“斷層”呢?
在產品和半成品“打架”,庫存商品與發出商品“分不清”
招股書顯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瑞聯新材存貨中的半成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餘額分別為8645.78萬元、1.70億元和3039.09萬元。
數據來源:瑞聯新材招股書
但2020年年報顯示,期初瑞聯新材存貨中的半成品和發出商品餘額為0元,在產品和庫存商品餘額分別為8645.78萬元和2.01億元。
數據來源:瑞聯新材2020年年報
單純從金額上來看,招股書披露的2019年末半成品餘額等於年報披露的期初在產品餘額,而招股書披露的2019年末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合計餘額等於年報披露的期初庫存商品餘額。難道是年報把半成品與在產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混淆了嗎?
先看在產品與半成品,兩者在會計處理上有明顯差異,不可混為一談。
在產品是指還在某一道生產工序中,尚未完成加工的產品,不需入庫,不可以直接銷售。半成品是已經完成一道或幾道工序的加工,需送下一道工序加工的產品,半成品要入半成品庫,並可以直接對外銷售。
再看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兩者同樣有明顯的區分。
庫存商品是尚未銷售,存放於公司倉庫的產成品;而發出商品是已向客户發貨,已經出庫,但尚未確認收入的產成品。
比較年報和招股書披露的會計政策,我們發現,招股書披露的瑞聯新材會計政策中,存貨分為原材料、半成品、庫存商品、發出商品等。而2020年年報披露的公司會計政策中,存貨又分為原材料、在產品、庫存商品、發出商品、委託加工物資等。
信息來源:瑞聯新材招股書、2020年年報
2020年年報中的存貨分類由在產品取代了半成品,出現了會計政策變更,但是瑞聯新材2020年年報中並未披露與存貨相關的會計政策變更事項。關於發出商品分類,招股書和年報的會計政策中並無差異,可是為什麼招股書中披露的發出商品在年報中全部成了庫存商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