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山生物未對證監會處罰提出申訴
2021年4月8日,天山生物(300313)發佈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金陵晚報》“易索賠”記者注意到,公司及被罰高管均未對證監會的處罰提出申訴。
2017年9月8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報告書(草案)》,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陳德宏等36名交易對方持有的大象廣告96.21%股權。但在此期間,存在多項信披違規行為。證監局指出,在重大資產重組階段,大象廣告刻意隱瞞與關聯方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1.09億元、為關聯方提供擔保6100萬元,致使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組報告書》《實施情況報告書》中存在重大遺漏,並最終導致天山生物未在定期報告中及時披露上述信息。大象廣告刻意隱瞞並未及時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信息的行為,涉嫌違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以及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重組辦法》第五十五條、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行為。基於此,2017年11月14日至 2019年1月23日期間買入天山生物並且截至2019年1月23日仍持股的投資者可以索賠。而信披違規的行為在重組完成後還在繼續。在天山生物將大象廣告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後,大象廣告刻意隱瞞與關聯方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2.81億元、為關聯方提供擔保350萬元以及重大訴訟2.089億元,導致天山生物未能及時、準確、完整披露上述信息,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六十五條、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了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行為。時任天山生物董事、大象廣告執行董事的陳德宏全程知曉上述應當披露事項卻刻意隱瞞,未履行告知義務,直接導致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行為性質惡劣,是上述天山生物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天山生物董事長李剛全面負責管理公司事務,在天山生物將大象廣告納入合併財務報表後,未能對大象廣告發生的一系列重大事項給予充分關注,是上述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實際上,除了處罰文件中的內容以外,天山生物近來屢屢有信披違規之處。例如今年1月11日,公司多名董事才收到過深交所監管函。監管函指出,2020年8月19日、8月20日,天山生物股價漲幅達到異常波動標準,公司於8月20日晚間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稱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也不存在處於籌劃階段的其他重大事項。8月24日、8月25日,天山生物股價漲幅再次達到異常波動標準,公司於8月25日晚間披露《異動公告》,稱擬通過全資子公司通遼市天山牧業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設立控股孫公司從事肉牛育肥業務,通遼天山出資4125萬元,出資比例55%,該事項計劃提交天山生物於8月27日召開的董事會審議。根據天山生物於9月1日披露的《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覆的公告》,天山生物部分董事、高管於2020年7月已參與探討前述投資合作事項,並且天山生物已於8月7日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董事討論,但天山生物未在8月20日晚間披露的《異動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項的籌劃及進展情況。8月21日、8月24日,天山生物股票交易連續觸及漲幅限制,但天山生物仍未及時披露前述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直至8月25日晚間才在《異動公告》中予以披露。天山生物信息披露存在不準確、不及時的情形。
(文章來源:金陵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