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標準“管”准入 長三角統一企業登記“門檻”
圖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實施意見》新聞通氣會。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供圖
中新網杭州10月10日電(記者 胡亦心)10日,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已於9日正式公佈實施。據悉,《實施意見》聚焦在一體化示範區內統一企業登記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模式等九項具體舉措,通過不斷降低企業進入市場的制度成本,促進市場經濟要素在一體化示範區內自由流動,實現區域營商環境改善的目標。
據悉,《實施意見》由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執委會,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起草制定,以統一市場準入制度為核心內容,通過統一企業從開業到註銷全生命週期辦理流程,為實現政務服務互通、互享、互辦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和技術基礎。
《實施意見》明確,一體化示範區內企業新設統一實現“一表申報、一窗領取”,兩天辦結包括企業設立、公章刻制、涉税事項、就業參保四個環節在內的全部相關業務手續。
同時,《實施意見》為進一步統一示範區內企業登記事權,委託下放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類金融企業除外)、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登記受理事權,擴大了外商投資企業屬地受理登記範圍,為實現區域內企業“一站式”服務提供了條件。
不僅如此,《實施意見》依託三省一市數據共享平台,在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專欄建立統一辦事入口,實現跨區域身份認證。在現有30個辦事事項的基礎上,增加了從企業設立、變更到註銷全生命週期的30個高頻事項的異地申報、異地辦理,大大提升了申請人高效便捷的辦照體驗度。
據悉,《實施意見》首次允許在一體化示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字樣,進一步釋放名稱資源,凸顯一體化示範區內企業的品牌效應。同時,允許企業可自主決定在住所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上海青浦/江蘇吳江/浙江嘉善)”字樣。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的出台,是兩省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一體化”意識和“一盤棋”思想的統領下,以“營商環境聯建”、“逐步實現統一市場規則”為目標,積極推進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的一次重大舉措,也是兩省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加強政府間協調與合作,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協同機制,在市場主體准入領域率先實踐跨行政區劃一體化治理模式的大膽探索。
該負責人表示,隨着長三角一體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三地市場監督部門將在實現行政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道路上繼續通力合作,不斷推陳出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