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投保基金再出新規!
日前,中國基金報記者從券商處獲悉,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向相關證券公司、存管銀行發函,就《證券市場交易結算資金監控系統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此次《管理辦法》共分四章24條,主要對監控系統的各項基本工作進行規範要求。
除了基本業務規範外,《管理辦法》還對監控預警工作進行全方位規範,將預警信息分為三個層級。當出現符合預警標準的情形時,投保基金將向相關證監局推送預警信息,對於重大問題將向證監會進行專項報告。
今年7月,投保基金曾向行業通報三起券商交易系統異常案例,嚴重者“虛增”客户資金高達3億元,導致客户資金賬户出現透支。投保基金要求,各家券商應高度重視技術系統問題引發的客户交易結算資金安全風險,採取措施完善相關工作。
來看詳情——
機構指定專崗負責
首先科普一下:早在2012年,證監會就曾通過《關於利用證券市場交易結算資金監控系統開展日常監管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等文件,授權投保基金公司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監控系統,制定併發布實施監控系統接口規範、數據報送須知等技術規範指引,向監管部門報告投資者資金風險預警信息。
對於此次《管理辦法》的制定,投保基金表示,隨着證券市場和資金監控業務不斷髮展,各類通知的數量總體較多,發佈時間較長,各項工作要求較為分散,缺少集中統一的制度進行統籌管理。
此外,對於自監控系統上線以來的一些慣常做法,目前尚未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化,且早年的部分工作要求已經不再適用於當下實際情況。《管理辦法》對監控系統既有的工作規範進行了整合,並結合投資者資金安全監控實踐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適用範圍上,《管理辦法》對國內開展各機構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和結算銀行均適用。各機構應根據監控系統數據接口規範、數據填報指引等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監控系統數據報送日曆生成並持續報送數據,確保數據報送的及時性、規範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在報送時間方面,證券公司應於數據日的下一自然日9時前報送數據並通過校驗,於數據日的下一交易日12時前報送《證券公司資金應收應付彙總文件》並通過校驗。指定商業銀行和結算銀行應於數據日的下一交易日12時前報送數據並通過校驗。
並且,《管理辦法》還提出專崗工作要求。各機構應指定專崗負責監控系統數據報送、賬户報備與各案、比對結果核實等工作,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在交互平台更新相關信息。
四類情形構成重大預警
在發現信息問題後,投保基金將對信息進行相應的監控預警。其中,對於符合預警標準的,投保基金將向相關證監局推送預警信息。
證券公司預警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證監局推送,指定商業銀行預警信息按照問題發生地原則向證監局推送。預警信息同時抄送被預警機構。對於重大問題,投保基金公司將向證監會進行專項報告。
在此次《管理辦法》中,投保基金將預警信息分為重大預警、一般預警和提示關注三個層級。出現以下四類情形時,投保基金將向證監局推送重大預警:
一是客户交易結算資金被惡意挪用出現缺口。
二是問題金額佔當日證券公司客户交易結算資金餘額的比例超過25%(含),客户資金安全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三是報送數據造假、核實説明與實際情況存在實質性差異。
四是投保基金公司會同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異常情況。
對於同一機構的涉及多個客户的同類問題,按一件預警信息處理。對於同一問題造成監控系統多個監控點出現差異的,按一件預警信息處理;對於同一機構問題涉及多個預警級別的,按涉及的預警級別孰高原則處理。
此外,投保基金還制定了“口頭提醒”機制。對於單次數據報送批量錯漏、差異核實工作不及時不認真等問題,將對有關機構進行一對一口頭提醒處理。
券商系統引發風險待完善
今年7月,投保基金曾向行業通報三起券商交易系統異常案例。有 的“虛增”客户資金,客户使用“虛增”資金後賬户出現透支,還有的多扣收了客户資金,引起行業重視。
例如,某券商集中交易系統存在缺陷,清算邏輯判斷錯誤,系統按照2筆委託解凍日間凍結的客户資金,導致日終清算後客户資金賬户“虛增”資金3億元。在日終清算後,客户資金賬户出現透支2.80億元。
投保基金指出,各家券商應高度重視技術系統問題引發的客户交易結算資金安全風險,採取措施完善相關工作,並給出三點指導意見:
一是要強化安全管理,完善公司技術系統安全運營的制度措施,健全系統升級、安全評估、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操作規範,完善安全複核校驗機制。
二是要對信息技術服務商提供的產品進行有效把關,清晰、準確、完整掌握重要信息系統的技術架構、業務邏輯和操作流程等內容,保障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三是要完善應急預案,豐富應急場景,加強業務人員培訓,確保關鍵崗位的應急保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