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參考報】;
近年來,分紅正在成為投資者獲取經濟增長紅利的“新渠道”。A股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家數、規模均逐年上升,現金分紅規模已連續數年突破萬億元,2020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金額創出歷史新高。業內人士指出,應鼓勵上市公司進行持續、穩健的分紅,為股東提供合理投資回報,這也是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
上市公司2020年分紅刷新紀錄
6月16日,科興製藥、中航沈飛、立昂微等68家上市公司同日發佈2020年度分紅實施公告,合計超過102億元的“紅包”即將發放至投資者手中。
同花順數據顯示,截至6月16日,在A股市場4321家上市公司中,已有299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利潤分配預案,佔比近七成。其中,完成實施的上市公司共1915家,合計發放金額達5132.88億元;還在執行中的上市公司共1082家,預計發放金額合計為7082.50億元。據此估算,2020年A股上市公司合計發放現金紅包將達到1.22萬億元,該分紅金額更是創下歷史新高。此外,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預案中的比重更是逐年增加,2020年進行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共有2984家,佔所有進行利潤分配上市公司的99.53%。
從行業來看,銀行、化工、非銀金融、醫藥生物、電子等行業高分紅特徵明顯。據同花順統計,2020年化工、機械設備和電子行業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數量最多,分別為220家、208家和187家;而銀行、化工、非銀金融行業已發放現金分紅總額位列各行業前三,分別為1175.17億元、616.08億元和412.39億元。以銀行業為例,截至6月16日,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13家銀行已經實施2020年度現金分紅。此外,還有寧波銀行、交通銀行等25家上市銀行分紅“在路上”,擬分紅總額超過2158億元。
隨着2020年分紅預案的逐漸發佈,不少“慷慨分紅”的頭部上市公司也隨之湧現。《經濟參考報》記者根據同花順數據統計,目前已實施的分紅預案中,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平安、中國石化和美的集團分紅金額位列各上市公司前五,均超過了百億元。而在尚未實施的分紅預案中,工商銀行、中國神華、貴州茅台、長江電力等14家上市公司的“百億紅包”同樣可期。
市場人士表示,藍籌股和行業龍頭普遍進入成熟穩健發展時期,經營業績較好,已擁有豐厚的資金積累,具備高分紅的實力和底氣。這些公司積極回報股東,也使廣大中小投資者得以分享經濟發展和上市公司成長帶來的收益,凸顯出行業龍頭的責任和擔當。
上市公司分紅制度持續完善
近年來,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正在持續完善。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發佈的《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指出,豐富居民可投資金融產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2021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表示,要進一步推進“一系列”的資本市場改革舉措,大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繼續引導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切實回報投資者。
實際上,上市公司分紅正成為投資者獲取經濟增長紅利的“新渠道”。近年來,A股上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家數和規模逐年遞增,連續多年突破萬億元。同花順數據顯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市公司年度累計分紅總額分別為1.04萬億元、1.14萬億元和1.22萬億元,同比增長率分別為7.26%、9.62%和7.02%。
“無論是項目投資等實體投資,還是將其證券化後的金融投資,分紅都是投資者獲得回報的基礎途徑和最初本源,而並非主要源於股價波動中產生的溢價。”經濟學者、允泰資本創始合夥人付立春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鼓勵上市公司進行持續、穩健的分紅,不僅迴歸到投資回報的本源,將上市公司業績的上漲實質性回饋給投資者,也是在維護投資者的基本權利,是上市公司迴歸主業、實現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要一環。
不過,付立春同時指出,考慮到上市公司發展現狀的差異,分紅制度應該成為鼓勵而不是強制。與此同時,還應引導上市公司分紅成為一項自律、規範的制度,並非偶然、突發的行為。他表示,現在依然存在部分上市公司在短時間內進行偶然性的“大手筆”分紅,但長期可持續性存疑,部分大手筆分紅甚至損害了公司的基本經營能力,這樣的行為應當獲得更多監管關注,並將其納入中小投資者保護的範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