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顏穎
曾經風靡一時的P2P行業中,車貸類的運營模式由於抵押物相對充分,被認為潛力巨大。然而當潮水退出,背後仍是“非吸”的老套路。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車融資”P2P平台背後的騙局:2014年,許某等4人以運營“車融資”平台為名,通過開展車輛質押借款業務,向投資人售賣車理財產品,先後非法吸收資金3.56億餘元,造成投資人損失6000餘萬元。
經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許某等4人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20萬元。
來看詳情——
宣傳投資回報率10%至12%
非法吸收資金3.56億餘元
“車融資”是怎樣的一個平台?
天眼查信息顯示,車融資背後的公司為中投國泰(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在宣傳中,該公司自稱“由從業於政府、金融、法律、互聯網行業多年的精英團隊創立”,是一家集金融、信息與網絡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機構。是第一批獲得北京市海淀區政府認定並重點扶持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享有北京市户口指標、財政補貼、税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擁有金融信息服務的特許資質。
對車融資的介紹上,其是“中投國泰旗下專業從事汽車質押理財的垂直互聯網金融平台”,通過與典當行、車行等機構合作,配備專業團隊進行嚴格風控,讓理財用户享受遠高於銀行存款利息的安全理財產品。
精美的宣傳冊、令人激動的講演、投資回報率10%至12%、保本付息,高調宣傳+高收益,着實吸引了不少人,尤其是老年人羣投資。然而,看似火熱的“投資”卻面臨隨時血本無歸的風險。
據案情通報,許某等4人以運營“車融資”平台為名,通過開展車輛質押借款業務,向投資人售賣車理財產品,先後非法吸收資金3.56億餘元,造成投資人損失6000餘萬元。
高學歷精英“集結”
誘騙上千人參與投資
雖然宣傳上存在大量欺騙和漏洞,但“車融資”的發起人背景的確如其所言,“由從業於政府、金融、法律、互聯網行業多年的精英團隊創立”。
據調查,在某市政府部門工作的許某,工作期間結識了在證券公司工作的程某,二人商量共同經商。程某同時邀約某知名高校法學碩士唐某、計算機碩士劉某,4人共同出資成立投資公司。由於程某在證券公司任職,便由萬某代持股份。
在投資公司成立後,4人先後考察了多家P2P平台運營情況,最後決定做車輛質押借款業務,由劉某負責研發“車融資”平台。2014年7月25日,4人又成立了車融天下公司,作為投資公司的子公司,專門運營“車融資”平台,對外開展車輛質押借款業務。
天眼查信息顯示,中投國泰(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歷史股東信息包括唐某、劉某、萬某、王某四人,其中萬某於2015年9月退股,同日王某成為新股東;北京車融天下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同樣包括許某、唐某、劉某、萬某四人。
在具體業務開展過程中,4人分工明確,許某擔任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唐某負責風控,即線下質押車輛的核實、合同製作等工作,劉某負責平台運營及維護,程某負責尋找投資客户及線下借款機構。
據瞭解,程某發展的這些線下借款機構大多為一些典當行或者小額貸款公司,因無融資資質,在需要資金時,便讓其客户提供車輛信息將車輛質押給“車融資”平台,再由“車融資”平台融資並將資金出借給這些機構。
借款機構使用資金開展放貸或典當業務,到期後將本息還給車融天下公司。車融天下公司辦理車輛質押手續後,對車輛進行估值,然後根據估值情況將質押車輛等分成理財產品發佈到“車融資”平台,供投資者選投。
投資者需要先在“車融資”平台上註冊會員,然後綁定第三方支付,向平台充值,充值後即可選擇相應產品進行投資。但實際上,投資者向平台充值的資金,都被轉入到許某的個人賬户內,之後許某再將這些資金出借給線下機構或進行回款。
為吸引更多用户投資,車融天下公司通過線上網站、“車融資”平台,線下組織員工發放傳單、召開客户見面會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理財產品,並承諾投資回報率為10%至12%,以車輛質押擔保、借款機構回購、公司墊資擔保等方式保本付息,先後誘騙上千人參與投資,其中多為老年人。
2015年9月,大公國際曾將P2P平台車融資列入“黑名單”,原因是存在第三方資金託管等重大信息披露不充分,涉嫌自擔保,債務人償債能力無法評估等問題。
最終,車融天下公司由於風控不嚴出現大量虛假質押,線下機構不能到期歸還本息,導致資金鍊斷裂,無法歸還投資人的投資款。
神秘券商員工被揪出
4人共退賠近4600萬元
在P2P行業蓬勃發展之時,車融資的對外宣傳頗多,許某、唐某等人均頻繁“出鏡”。
公開信息顯示,中投國泰董事長許某曾任中關村互聯網金融服務中心執行主任,曾榮獲“2015中國互聯網金融年度人物”。彼時許某稱,車融資作為汽車細分領域的網貸平台,有幸參與互聯網金融這一場時代變革,唯有遵守規則、努力創新、不斷吸取養分才能夠與信賴平台的用户更好成長。
2015年,車融資ceo唐某曾對媒體表示,二手車質押融資作為車融資的主要業務,平台通過與多個城市的線下機構及設立保管車庫的合作方式,採取汽車資產足值抵押登記加保管的風控模式確保投資人的安全。
作為技術人員的劉某相對低調,但亦在某社交平台上發佈自己“車融資聯合創始人,中投國泰CTO”的身份。相比之下,程某則始終未在公開媒體上現身。
2021年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許某、唐某、劉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公安機關認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為4000餘萬元,造成投資人損失3000餘萬元。
經審查,2021年2月28日,西城區檢察院對許某等3人批准逮捕。儘管3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主要犯罪事實已經被認定,但部分犯罪事實仍存在疑問。真實涉案金額是多少,以及萬某是否為真正持股人,還需進一步調查。
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慄英會表示,他們依據審計情況,多次提訊許某等人,最終從7000多個註冊用户中去除未實際充值及未登記姓名的用户,確定投資人數為2133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達3.56億餘元,造成投資人損失6000餘萬元。
慄英會稱,通過調取車融天下公司的宣傳冊,其中關於程某介紹及參與投資人見面會和推介會、公司年會的照片等,均證實程某不僅是大股東,而且積極參與公司理財產品的宣傳。
經過多番訊問,3名在案犯罪嫌疑人最終如實供述了程某參與決策成立公司、確定運營模式、介紹投資客户、尋找線下合作機構的犯罪行為。辦案檢察官也通過線下合作機構,核實了程某介紹“車融資”平台的事實。
對此,程某辯稱其已將股權變更並退出公司。辦案檢察官經過查證,發現程某後期並未退出公司,而是將代持人萬某變更為王某,王某對程某等人此前的犯罪事實並不知情。
最終,3名犯罪嫌疑人的攻守同盟被徹底瓦解,案件幕後真實持股人程某浮出水面。今年1月20日,西城區檢察院對程某追加起訴。
在追償損失的問題上,檢察機關在核查許某等人無可執行贓款贓物的情況下,繼續蒐集許某等人家庭經濟實力信息,經綜合評估認為他們的家屬有一定退賠能力。經進一步調查,檢察機關了解到程某家庭經濟實力雄厚,便同律師合力説服其家屬退賠。
最終,4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共同退賠近4600萬元。投資者近80%的投資損失被順利追回,許某等人則繼續追討外債來償還剩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