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發表題為《紫江企業分拆新材料上市涉內幕交易原監事陳虎被罰》的文章,紫江企業(600210)8月16日盤後發佈公告澄清稱,對公司前任監事陳虎的個人行政處罰內容屬實,但公司分拆紫江新材料上市事項不存在應當暫停亦或終止的情形。
紫江企業表示,天津證監局相關處罰決定是針對公司2020年7月23日已離任的監事陳虎的個人行政處罰決定。內幕交易事項被處罰人陳虎作為紫江企業前監事,其相關內幕交易行為屬於個人行為,相關案件現已調查、審理終結。同時,在相關部門調查前,陳虎已於2020年7月1日申請辭去公司監事職務,辭職後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公司於2020年7月23日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補選了新的監事。
此外,紫江企業還指出,關於上述事項,公司事先未收到中國證監會或司法機關的立案通知書,事後亦未收到相關監管部門簽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另據紫江企業介紹,安信證券作為公司擬分拆紫江新材料上市事項的財務顧問,發表了核查意見:內幕交易事項被處罰人陳虎作為紫江企業前監事,其相關內幕交易行為屬於個人行為,相關案件現已調查、審理終結。紫江企業本次分拆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在創業板上市事項未因涉嫌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故紫江企業分拆紫江新材料上市事項不存在應當暫停亦或終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