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泰醫藥成今年IPO暫緩審議第13家 保薦機構海通證券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2日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2021年第84次審議會議於昨日上午召開,審議結果顯示,上海宣泰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宣泰醫藥”)首發暫緩審議。

宣泰醫藥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程萬里、沈玉峯。

宣泰醫藥是一家以研發創新為驅動的高新技術企業,主要從事仿製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CRO服務。公司的控股股東為聯和投資,實際控制人為上海市國資委。

宣泰醫藥本次擬在上交所科創板發行股數4534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10%,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數。公司擬募集資金6億元,用於製劑生產綜合樓及相關配套設施項目、高端仿製藥和改良型新藥研發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現場問詢問題

1.根據申請文件,發行人通過海外經銷商 LANNETT 銷售泊沙康唑的權益分成收入按季度遞延結算,在當期確認上一季度的權益分成收入,權益分成收入與當期銷售數量及成本不完全匹配。

請發行人代表説明:上述權益分成收入的截止性差異對各期財務報表是否構成重大影響,該部分收入是否屬於合同中存在的可變對價,發行人於收入確認時點未對該部分可變對價進行合理估計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説明:發行人將資產負債表日尚未達到下一里程碑的投入作為合同履約成本列報於存貨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根據申請文件,保薦人及申報會計師委託了境外會計師GRANT THORNTON LLP 對泊沙康唑腸溶片的終端銷售進行了實質性核查並出具了專項審計報告。請保薦代表人説明:(1)上述專項審計報告是否詳細描述了境外會計師對 LANNETT 下游客户的訪談範圍及比例、對經銷商庫存的監盤情況等程序的執行情況;(2)如專項審計報告未涵蓋相關描述,發行人與境外會計師約定的上述工作範圍,保薦人和申報會計師對境外會計師工作的複核或溝通情況,以及依賴相關專項審計報告作為其核查證據的充分性。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1.根據申請文件,發行人通過海外經銷商 LANNETT 銷售泊沙康唑的權益分成收入按季度遞延結算,在當期確認上一季度的權益分成收入,權益分成收入與當期銷售數量及成本不完全匹配。請發行人説明:上述權益分成收入的截止性差異對各期財務報表是否構成重大影響,該部分收入是否屬於合同中存在的可變對價,發行人於收入確認時點未對該部分可變對價進行合理估計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請保薦人和申報會計師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説明:發行人將資產負債表日尚未達到下一里程碑的投入作為合同履約成本列報於存貨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請保薦人和申報會計師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021年IPO暫緩審議企業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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