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金融行業下的其他細分不同,保險的經營模式用“四平八穩”來形容,似乎並沒有什麼問題,因為它們的經營性現金流主要由保費構成,並且出於預備賠付的目的,自身投資配置也不會像其他投資機構那麼激進,回報自然是中規中矩。在這種情況下,不少投資者買入保險類A股多是以配置為主,對於交易似乎缺乏興趣,這一點與其他上市公司形成了鮮明對比。
根據統計,申萬非銀金融行業的三大細分行業——證券、保險、多元金融當中,保險行業年初以來的平均換手率為29.01%,整體成交金額佔比更是隻有15%。從這些數據上來看,交易者們對於保險股的興趣似乎並不大,這和保險股在市值上的重要地位似乎並不相稱。
(按照申萬板塊口徑劃分,數據來源東財Choice)
但與換手不温不火的情況相比,險企的股價表現卻是另一番景象。
同樣是根據統計,截至五一假期前最後一個交易日,申萬保險指數2023年內漲幅超過12%,遠高於滬深300的3.63%,並且二者近期的走勢有明顯背離。事實上,如此走勢早在去年11月初就已經出現端倪了。
(黃色K線為滬深300指數)
細究起來,影響保險股走勢的因素有很多,其中除了市場推崇的“中特估”概念之外,上市險企今年元旦正式開始實施的2017年3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和2020年12月《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保險合同》(統稱“新會計準則”)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哪些改動最顯眼?
從已透露的信息來看,上述兩份新會計準則對險企的保費收入確認的時間和細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這些都可能影響到險企的收入表現。
首先從保費收入的確認期限開始。根據行業原來實施的會計準則,險企當期一旦收妥保費(不區分躉交或期交)之後,可將其一次性全額確認為收入,但在新規下則必須在保險期間分期確認。以常見的10年期保險產品為例,按照原準則,躉交保險費是一次性確認收入,期交是在每年交費時確認,新準則下則一律在10年內分期確認收入,不論繳費期間有多長。
券商中國2020年12月報道新會計準則時,曾經引用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的説法指出,保費收入分期確認並剔除投資成分,將導致險企特別是壽險公司的收入大幅下降,但收入水平也會更加真實。當然,這也意味着險企的收入表現會更加均衡,不會忽上忽下。
(根據公開信息整理)
其次是保費收入的確認細節。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規定,險企在對保險產品進行會計處理時需將投資成分(例如保險的儲蓄和理財部分)、非保險成分、保險合同服務(保險的保障服務部分)分開處理,原有的“已賺保費”科目變為“保險服務收入”,意味着計算口徑上已經有了明顯變化。
以險企中的中國平安為例,天風證券在對2023年一季度業績拆分之後發現,該公司保險服務業績為261億,同比減少11%,至於投資業績則為81億元。在與準則實施前的2022年一季度業績對比後可以發現,雖然公司收入側因為會計科目變更導致保費收入確認下滑45%,但支出側的“賠付+佣金+提取責任準備金”變為“保險服務費用+分保部分”之後,支出核算下降51%,二者都出現了明顯下降。
(來源:天風證券研報)
險企利潤“大爆炸”
新會計準則落地,再加上年初以來權益類資產表現平穩,險企一季度交出了相當亮眼的成績單。數據顯示,五家上市險企今年一季度扣非後歸母淨利潤的增幅都在18%以上,新華和人保的增幅更是超過100%,營收同比增幅的情況也與之類似。此外,五家險企當中除人保之外,剩下四家公佈的一季度總投資收益率最低都有3.3%,最高的太保甚至達到5.6%。
對於這種情況,新華保險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證網採訪時已經指出,新金融工具準則下更多金融資產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投資資產及其收益將更充分及時地反映資本市場變化的影響。在市場相對去年同期有明顯改善的背景下,公司2023年一季度總投資收益及淨利潤較去年同期均有較大幅度增加,另一家上市險企的財務負責人在接受上證報的採訪時也作出了類似表態。
(數據來源:東財Choice)
機構人士怎麼看?
顧名思義,在新會計準則實施後,險企的保險服務收入數字上確實下降不少,但這並不意味着基本面一定有變,不少機構也持有類似觀點。
普華永道中國內地保險行業主管合夥人胡靜在接受中證網採訪時指出,險企原準則下的收入確認方式更多與收費時點、收費規模掛鈎,在新準則下則是主要反映了服務期間提供服務所產生的收入,這一原則與非保險企業更趨同。因此,大部分險企的收入金額可能會降低,但由於收入的定義已經發生變化,所以不應與以前的保費收入簡單對比。
海通國際發佈的研究報告也顯示,從模型收入角度上,險企收到的現金流總額並沒有變化,但確認週期被拉長,新業務對當年保險服務收入貢獻將下降,而未來的現金流收入穩定性將加強。並且,對於已經度過繳費期的存量保單,可能因為追溯調整的要求而重新貢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