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是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讓步的事項。債務重組從本質而言,是一項法律活動,其是旨在通過一定的方式改變債權人與目標公司(債務人)之間原有債權債務合同關係的過程。那麼上市公司債務重組都有什麼方法,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方法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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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債務重組都有什麼方法,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方法有什麼?
廣西道森律師事務所劉娟律師解答:
有下列方式:債務轉移;債務抵銷;債務豁免;債務混同;削債;債務轉為資本;融資減債。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4條,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必須及時、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
保證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廣西道森律師事務所劉娟律師解析:
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債務轉移和債權轉讓的規定,負債企業轉移債務時,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權人將其對負債企業的債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通知負債企業。否則債務轉移或債權轉讓不發生法律效力。在進行債務轉移時,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與主債務應一同轉讓,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移債務或者轉讓債權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按規定辦理。比如,根據我國有關外債管理法規的規定,外債的轉讓必須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債變更登記。
企業間的債務一般都是根據合同產生的,而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當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償還債務的條款時,可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主要包括:減免原債務的部分利息、修改利率、延長債務償還期限、延長債務償還期限並加收利息、延長債務償還期限並減少債務本金或債務利息等。
劉娟,女,1983年10月出生,祖籍湖南邵東,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法學碩士。2010年開始從事法律職業,曾在大型集團公司擔任法務,獲得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