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督促仍未整改 新紀元期貨遭暫停經紀業務新開户

近日,江蘇證監局發佈了一則對新紀元期貨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公告顯示,經查新紀元期貨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19年3月21日,江蘇證監局向新紀元期貨出具了《關於對新紀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要求其就資產管理業務相關違規事項切實整改。因上述整改未能完成,江蘇證監局於2021年1月15日向新紀元期貨出具了《關於對新紀元期貨採取暫停部分期貨業務及停止批准新增業務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再次督促其就資產管理業務相關違規事項切實整改。但截至2021年3月,新紀元期貨仍未就相關問題整改到位,嚴重危及公司的穩健運營。

因此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6號)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新紀元期貨採取如下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一)暫停經紀業務新開户;

(二)限制分配紅利,限制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支付報酬、提供福利;

(三)限制轉讓財產或者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

官網顯示,新紀元期貨成立於1995年,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首批期貨公司之一。目前註冊資本3.752億元人民幣,旗下擁有旗下擁有風險管理子公司1家、分公司4家、營業部8家。業務範圍包括商品期貨、期權、金融期貨的交易、結算和交割業務;具備期貨投資諮詢、資產管理和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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