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謀操縱股價獲利上千萬元,金新農原控股股東與竇曉雨被罰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閻俠)歷時一年多,證監會對上市豬企金新農持股5%以上股東舟山大成欣農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大成欣農”)的調查終於有了結果。

貝殼財經記者梳理資料發現,大成欣農曾為金新農的控股股東,截至去年9月底,大成欣農為金新農的第二大股東。

2022年1月13日晚間,金新農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以來,金新農股價持續下跌,其原控股股東大成欣農的股權質押比例不斷上升。2018年6月15日大成欣農經7名主要出資人決策,同意執行事務合夥人王堅能進行市值管理 ,以應對股權質押危機。

2018年8月,王堅能與竇曉雨達成合作,目標是將金新農股價維持在股權質押的平倉線以上,王堅能方面支付不超過1000萬元的保證金,竇曉雨按照 1:2 的比例進行配資,配資賬户由竇曉雨負責下單,王堅能可以登錄賬户查看交易情況但不能下單。2018年8月20日至24日,王堅能通過相關賬户向竇曉雨轉賬300萬元,雙方合作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2018年8月20日至 2019年2月22日期間(以下簡稱:操縱期間) ,竇曉雨控制使用“竇曉雨”“鞏某平”“黃某國”等共計36個證券賬户,大成欣農控制使用“王某倩”賬户交易“金新農”。

為維持“金新農”股價,王堅能自2018年8月20日至9月19日轉給竇曉雨指定的銀行賬户累計1000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 後因股價下跌,竇曉雨要求補充保證金,王堅能又於2018年10月10日至19日、10月25日至11月23日期間分別向竇曉雨指定的賬户轉賬1000萬元、1030萬元。

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2月22日期間,大成欣農、竇曉雨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通過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户之間進行交易等手段,影響“金新農”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經計算,賬户組共計獲利 13069210.58 元。

細節顯示,操縱期間的122個交易日中,賬户組交易天數為121天,其中有買入行為的交易天數為109天,有賣出行為的交易天數為99天;操縱期間,賬户組在43個交易日存在對倒情形,交易量合計541萬餘股。其中,賬户組對倒交易量佔市場競價成交量比例超過10%的有9個交易日,超過20%的有2個交易日,佔比最高為2018年8月22日,對倒比例為 27.63%。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舟山大成欣農股權投資合夥企業、竇曉雨合謀操縱“金新農”價格的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3069210.58元,並處以13069210.58元罰款,由舟山大成欣農股權投資合夥企業、竇曉雨各承擔13069210.58 元;對王堅能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編輯 徐超 校對 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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