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月12日,深交所向台海瑪努爾核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台海核電,002366.SZ)發出監管函。監管函指出,針對台海核電此前披露的《關於簽署重大合同補充協議暨關聯交易(增加)的公告》稱,現因項目建設需要,台海核電擬與煙台市台海集團有限公司(台海集團)簽署上述重大合同補充協議,增加提供容器鍛件等產品,預計增加22億元,即總金額增加至不超過58.5億元。由於該合同涉及的海上浮動堆項目因未拿到政策批文而無法貸款,2019年後台海集團未從其下游獲得合同款。2020年10月後,前述項目停頓,目前處於暫停、最小化運作的狀態。在日常關聯交易重大合同履行出現重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台海核電未披露進展公告説明該事項並提示風險,直至2020年年報問詢函的回覆中才提示相關風險並披露。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
未及時披露重大不確定性情況 台海核電(002366.SZ)收深交所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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