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鄭州,記者 王平安 張晨靜)訊,近日,財聯社蜂網專家聯合舞陽交易終端對投資者發起了問卷調查,24日,《我眼中的獨董——關於A股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之投資者問卷調查》結果出爐。調查結果顯示,多數投資者對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引》(簡稱“《獨董指引》”)並不熟悉,但投資者認為獨董應特別關注中小股東權益,發揮對執行董事與管理層的監督作用的判斷與獨董指引“異曲同工”。
超八成投資者認為獨董工作流於形式。對於近日的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中的獨董被罰過億,過半投資者認為,涉案獨董有很大責任,被罰不冤,八成左右投資者認為獨董由公司實控人或管理層擬任,無法代表外部中小股東權益,應建立獨董與中小股東交流渠道,同時投資者對獨董的認知和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偏差,大多數投資者對獨董獨立性、專業性有更高的期待。
投資者:獨董工作流於形式,“康美案”被罰不冤
對於獨董制度中不滿意的選項(多選題),82.63%的投資者認為獨立董事的工作流於形式(就是每年開幾次董事會而已),73.16%的投資者認為獨董由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內部管理層擬任,無法代表外部中小股東的利益,此外,53.68%的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出現醜聞後,獨董以辭職方式開溜表達不滿。
投票體現當前投資者認為多數上市公司獨董兼職,不參與日常經營,難以對公司整體情況有深度瞭解,更無法在重大決策上保持獨立客觀,這也是為何部分獨董淪為“花瓶董事”的主要原因。
近日受到熱議的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中,5名獨董因連帶賠償責任面臨億元罰款,過半投資者認為,涉案獨董有很大責任,被罰不冤,擔任獨董就要擔負責任,僅有4.41%投資者認為涉案獨董幾乎沒有責任。
投資人常見誤解:獨董兼任無限制,獨董與公司無重要業務聯繫
在投票過程中,我們發現諸多投資人對《獨董指引》中對獨董的要求存在誤解。問卷調查顯示,31.86%的投資者認為獨董兼任上市公司的數量沒有限制。但按照《獨董指引》,獨董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獨董。
關於對獨立董事的認知(多選題),66.84%的投資者認為獨董應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56.84%的投資者認為獨董應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但有41.05%的投資者認為獨董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繫或專業聯繫。
此外,六成左右投資者認為獨董更瞭解公司內幕(單選題),在獨董與監事會的職能交叉方面,近六成投資者認為存在一定交叉(單選題)。事實上,在資本市場,多數投資者可能無法完全分清監事會和獨董之間的區別。
建言獨董工作:應關注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建渠道與投資者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在獨董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外,81.37%的投資者認為獨董應特別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這與《獨董指引》方向一致。但在當前資本市場,多數獨董與中小股東聯繫較少,不易瞭解中小股東心聲,與中小股東溝通多為董秘和證券代表。
這與渠道建設不謀而合,七成投資者認為應建立渠道,讓獨董與投資者進行溝通。根據投票結果,我們能夠看到投資者希望能夠建立和獨立董事溝通的橋樑,但現實中,中小型投資者僅在股東大會等場合才能與其交流,這或將成為獨董制度改進方向之一。
對於獨董的作用,投票也與上述兩項契合,80.53%的投資者選擇了維護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82.63%的投資者選擇了監督執行董事和管理層,這也暗合《獨董指引》的要求。但當前資本市場不乏“花瓶董事”,根據投票,投資者對於獨立董事能夠在上市公司重大事項決策中發揮作用表示出更高的期待。
建言獨董工作:投資人青睞獨立性強的專業人士擔任獨立董事
當前中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多從律師、會計師、高校教授及專家學者中產生,在獨董的任職人選方面(多選題),法律、會計人士得票遠超其他。這代表市場投資者更青睞實務能力強、獨立性程度高的專業人士,這對未來資本市場獨立董事任職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最後,對於獨立董事的選任,投資者更偏向於中國證監會任命、考試選拔、公司自行選擇多種方式結合,當前我國獨立董事主要由內部管理層及大股東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