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新證券法實施後“犯事兒”的A股公司
自2020年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至今,中國證監會、滬深兩大交易所開出的相關處罰已超千次。
6月2日晚間,同時在A股和港股上市的山東墨龍(002490.SZ、0568.HK)公告,公司原董事長劉雲龍及原董事會秘書劉民於6月1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對上述人員進行調查。
在爆出原高管被立案調查前一個月,山東墨龍的股價剛剛經歷了“翻倍奇蹟”。2021年5月,山東墨龍在12個交易日內收穫8個漲停板,股價從5月初的3.89元/股漲至最高8.99元/股,漲幅高達131%,創2018年以來新高。
然而,就在消息公佈次日,山東墨龍A股股價久違的一字跌停,報6.29元/股,且封單賣一超25.7萬手,3.4萬A股股民“陷在坑裏”;港股股價下跌22.72%,報5.9港元/股,總市值下跌至50億港元。
事關原控股股東股權轉讓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12月30日,是一家從事石油機械設計研究、加工製造、銷售服務和出口貿易為一體的股份制企業。公司於2010年10月21日上市,大股東為壽光墨龍控股有限公司 (29.53%),實際控制人為壽光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此前公告,山東墨龍董事會於2020年1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劉雲龍、董事兼副總經理張玉之的書面辭職報告。其中,劉雲龍因工作調整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及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辭職後,劉雲龍將繼續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
而原董事會秘書劉民則是於2020年5月提交的因工作調整原因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的書面申請報告。5月16日的公告顯示,劉民辭任董秘後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及財務總監職務,董秘一職由1991年出生的趙曉潼擔任。
公司表示,本次調查事項系針對公司前期未及時披露原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相關事宜。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正常。
實際上,早在2020年12月8日,山東墨龍就曾發佈公告稱,劉雲龍、劉民以及原控股股東張恩榮因在2020年1月份的一份控制權轉讓協議未及時披露而被山東監管局出具警示函,被山東證監局決定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山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2020年1月19日,山東墨龍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恩榮與某自然人簽訂協議,協議約定張恩榮擬將其對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權轉讓予該自然人(或其指定的收購主體),具體轉讓股份數量為19861.70萬股,佔總股本的24.89%,雙方約定了擬轉讓的股票每股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山東證監局的警示函顯示,張恩榮在簽訂控制權轉讓協議時,劉雲龍就在協議簽署現場,並且知悉上述協議內容。然而,對上述事項,山東墨龍未及時披露,並在隨後股價發生異常波動時宣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本公司的應披未披的重大事項。
對此山東證監局指出,劉雲龍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在知悉重大事項的情況下,未告知公司並要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劉民作為公司時任董秘,在公司股票異常波動的情形下,未勤勉盡責,導致公司未依法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相關規定,因此決定對劉雲龍、劉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新《證券法》後已開超千次罰單
據Wind數據及記者不完全整理,自2020年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至今,因出現包括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項、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等問題,中國證監會、滬深兩大交易所開出的相關處罰已超千次,其中2020年3月後累計806次,2021年初至今共計314次。
1月29日,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發佈《2020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康得新、康美藥業、獐子島、東方金鈺等6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輔仁藥業、凱迪生態、富貴鳥等5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均在其中。
上交所發佈的2020年度上市公司監管十大紀律處分案例中,也提及包括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零容忍”案件,以及“三高類”重組、年報監管、退市監管等重點監管事項,涉及上市公司包括*ST富控、長園集團、*ST鵬起、梅雁吉祥等。
根據記者粗略計算,2021年被處罰的上市公司已超過100家,其中包括*ST浪奇、ST安信、山東墨龍等公司不止一次收到相關處罰。
此外,A股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共計68起(2020年3月1日後54起、2021年14起),另有47起(2020年3月1日後36起、2021年11起)為針對個人的立案。
具體來看,2021年有10家A股上市公司相關個人被立案調查,其中包括*ST新光、*S猛獅、*ST浪奇、宋都股份、宜華健康、贏合科技、蕾奧規劃、帝歐家居、山東墨龍和新寧物流。
綜合被立案調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涉嫌信披違規、挪用資金、操縱證券市場、泄露內幕信息、進行股票內幕交易等。
其中蕾奧規劃對外公告其副董事長王雪被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時,距離公司上市不過20多天。截至5月7日,王雪與其他兩名自然人股東並列為公司第三大股東,持股比例為5.21%。
除了公司主體及董監高外,上市公司實控人也頻頻出現問題。
2020年初至今,共有4家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分別是寧波韻升(600366.SH)、ST華鼎(601113.SH)、嘉化能源(600273.SH)和麗尚國潮(600738.SH)。
其中,麗尚國潮實際控制人朱寶良於2020年1月15日因涉嫌犯罪被執行逮捕,具體原因並未在公告中詳細披露。除麗尚國潮外,其他三起均發生於2020年8月。
嘉化能源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管建忠於2020年8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而被立案調查。8月9日,管建忠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稱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戰略與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及下屬控股子公司所有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任何職務。
2020年8月10日,ST華鼎公告其實際控制人丁志民因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兑、金融憑證罪,被義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公司另一名實際控制人丁爾民通知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義烏經偵立案調查,義烏市公安局對其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自2020年8月8日起算。
公開資料顯示,ST華鼎大股東為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24.93%),集團前身是由丁志民(34%)、丁爾民(33%)、丁軍民(33%)三兄弟於1994年創立的義烏市環球制帶有限公司。丁爾民曾任ST華鼎董事長,目前董事長一職由丁軍民擔任,丁志民、丁爾民已再無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的職務。
寧波韻升實控人的立案公告也發生在8月。2020年8月24日,控股股東韻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竺韻德以及控股股東相關當事人朱建康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未按規定履行發出收購要約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雪崩”前總有預兆
記者梳理發現,上市公司發生立案調查事項或被中國證監會予以相關處罰前,公司往往早有發生危局的端倪。
比如,2021年1月12日,ST猛獅(002684.SZ)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長陳樂伍因涉嫌泄露內幕信息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在此之前的數年間, ST猛獅一直深陷於業績鉅虧,官司重重,負面纏身,股價走勢更是“一瀉千里”。
由於2017年至2018年扣非歸母淨利潤持續虧損,公司或將面臨暫停上市的風險,彼時的*ST猛獅曾使出渾身解數,打着“信披不及時”的擦邊球,通過接受關聯方捐贈現金,轉讓部分股權資產,債務豁免、不及時歸還補充流動性的募集資金等方法試圖扭轉業績數額。2020年11月,公司簡稱才剛從*ST猛獅變更為ST猛獅,艱難保殼的同時數度被監管關注和問詢。
自2021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此前的ST猛獅變更為*ST猛獅。
再比如,2020年8月19日,中恆電氣晚間公告稱收到公司董事長、董事朱國錠轉發的調查通知書,因其涉嫌操縱中恆電氣股價、拒不配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成為《新證券法》實施以來,因拒不配合調查被立案的第一案。而事實上,自公司上市以來實控人朱國錠夫婦就持續減持套現,在2019年11月就因在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的6年間多次違規減持且違規信披而收到監管罰單。
再比如已於今年3月16日發佈終止上市公告的宜華生活,成為退市新規下的首隻“1元退市股”,距離2020年4月26日披露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消息尚不足一年,當時公告中的風險提示一語成讖。公告顯示,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調查事項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且依據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面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
而事實上,宜華生活2018年就被上交所關注,發佈年報後監管連發數張問詢函,詢問包括“大存大貸”、存貨跌價準備較低、預付款大增等多個問題。2021年1月29日,證監會公佈了調查結果,宜華生活財務造假,總計涉案金額400多億元。作者:張苑柯 責編:鍾強